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做好2026年碳市場有關工作的通知
有關區生態環境局,各溫室氣體排放單位:
為落實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部署,做好溫室氣體排放管理工作,按照《碳
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天津市碳達峰
碳中和促進條例》《天津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和《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6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全國
碳市場工作通知)等要求,現組織開展我市2026年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等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天津碳市場
(一)確定溫室氣體排放單位名單
全市工業行業以及貨運港口、水上貨物
運輸、
航空貨物運輸、機場等行業2025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1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量約0.5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企業,其中納入本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254家,其他排放單位67家。詳見附件1。
(二)加強數據質量管理
1.編制報告和質量控制計劃
各排放單位按照國家和本市技術規范要求(附件2),編制2025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以下簡稱年度排放報告)和數據質量控制計劃。化石能源
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采用0.8273tCO2/MWh,并同步修訂基準年排放量(2024年度單位產品履約排放量和2024年度履約排放量)。
排放單位通過合同能源管理形式或其他市場化交易形式購入自用的或自建光伏輸出的非化石能源電力不計入凈購入的電力量,應在年度排放報告“七、其他要說明的情況”中詳細說明,并提供交易合同、結算發票、《綠色電力消費憑證》等支撐材料。
2025年度新增產品種類或新增生產設施的排放單位應在年度排放報告“七、其他要說明的情況”中詳細說明相關情況,包括產能、產品產量、試運行及正式投產運行時間、生產負荷率、運
行情況,溫室氣體排放量等,并提供立項文件及環評批復(或備案回執)等支撐材料。
重點排放單位在2025年度運輸活動中采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汽車及機械(以下統稱“車輛”)替代燃油車輛的,可按照《天津市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清潔運輸碳核算技術指南》(附件3),編制2025年度及基準年的清潔運輸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專章,并附支撐材料。市生態環境局將據此核查清潔運輸碳
減排量,并免費發放對應
碳配額。
2.材料報送
重點排放單位將年度排放報告、數據質量控制計劃及相關支撐材料于3月底前報所屬區生態環境局。區生態環境局初步審核后,于4月10日前匯總報送市生態環境局。
其他排放單位將年度排放報告、數據質量控制計劃及相關支撐材料于4月17日前報所屬區生態環境局。區生態環境局初步審核后,于4月24日前匯總報送市生態環境局。
各排放單位提交年度排放報告和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的蓋章掃描件及可編輯電子版。相關支撐材料包括年度排放報告和數據質量控制計劃所填內容的證明文件、原始記錄和管理臺賬等。
3.配額調整申請
重點排放單位涉及配額調整的,根據配額分配方案,將配額調整申請表(蓋章掃描件和可編輯電子版)及支撐材料,與年度排放報告一同提交。
(三)開展年度碳排放核查
1.核查組織
市生態環境局委托
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對年度排放報告和數據質量控制計劃開展技術審核并出具報告。支持技術服務機構開展遠程和線上審核,減少現場核查工作。核查結果將及時告知排放單位。
2.核查結果確認
排放單位應及時確認碳核查結果,如有異議可在被告知核查結果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所屬區生態環境局提交書面材料。區生態環境局核實后報市生態環境局并配合開展復核工作。
3.報送材料歸檔
排放單位在核查工作結束后,應及時將修改完善后的年度排放報告、數據質量控制計劃、配額調整申請表(如涉及)及相關支撐材料等提交市、區生態環境局。
二、全國碳市場
(一)確定報告與核查工作范圍
有關區生態環境局按照全國碳市場工作通知要求,于3月12日前確定
石化、
化工、
建材(平板
玻璃)、
有色(銅冶煉)、
造紙、民航行業2025年度企業名單,并錄入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管理平臺);于10月20日前確定發電、
鋼鐵、
水泥、鋁冶煉行業2027年度重點排放單位名錄并錄入管理平臺。
(二)報送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
有關區生態環境局組織發電、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重點排放單位,以及鋼鐵(鋼壓延加工)、石化、化工、建材(平板玻璃)、有色(銅冶煉)、造紙、民航等重點行業企業,按照全國碳市場工作通知要求,于3月25日前通過管理平臺報送2025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及其補充數據核算報告。
(三)開展月度信息化存證和數據質量控制方案編制
有關區生態環境局組織發電、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重點排放單位按照相關技術規范,于每月結束后的40個自然日內,通過管理平臺開展碳排放統計核算數據的月度信息化存證;于12月15日前通過管理平臺完成2027年度數據質量控制方案制定。
其他工作按全國碳市場工作通知相關要求執行。
三、其他要求
有關區生態環境局要組織排放單位按時完成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和數據質量控制計劃、方案編制與報送,配合開展碳排放核查,完成全國碳市場和天津碳市場配額清繳等工作。積極參加碳數據質量管理、碳配額分配等專題培訓,及時總結碳排放管理成效與案例。各排放單位要高度重視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工作,按規范編制年度排放報告,如實準確上報有關數據和資料,及時完成核查不符合項的整改。
市、區生態環境部門要通過信息公開、集中培訓、工作交流、幫扶指導等方式做好碳排放
政策宣傳解讀。要將碳排放報告與核查、數據質量管理、配額清繳履約等納入日常監督執法工作,嚴厲打擊碳排放數據弄虛作假行為。
附件:1.2025年度天津碳市場溫室氣體排放單位名單
2.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技術規范清單
3.天津市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清潔運輸碳核算技術指南
?????????????????????2026年3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