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四川省促進高端能源裝備重點產業鏈建圈強鏈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川經信裝備〔2026〕45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扎實推動高端能源裝備產業建圈強鏈,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四川省促進高端能源裝備重點產業鏈建圈強鏈的若干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科學技術廳? 四川省財政廳
2026年3月18日
四川省促進高端能源裝備重點產業鏈
建圈強鏈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加快推動高端能源裝備產業建圈強鏈,打造世界級產業集群,特制定四川省促進高端能源裝備重點產業鏈建圈強鏈的若干政策措施。
一、著力打造原創技術策源地
(一)實施高端能源裝備產業鏈攻關項目。支持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重點突破深井高壓控制、多目標鉆井風險超前感知與管控、聚變堆高溫超導磁體制備、大型壓水堆長壽命電氣貫穿件制備、海洋波浪補償控制等關鍵技術。(責任單位:科技廳)
(二)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實施“雙向揭榜掛帥”,支持企業找技術、成果找
市場,對符合要求的揭榜掛帥項目按不超過項目合同金額的40%予以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責任單位:科技廳,經濟和信息化廳(逗號前為牽頭單位,下同)〕
(三)支持產業公共平臺建設。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創建領域制造業創新中心。支持企業創建省級高端能源裝備中試研發、檢驗檢測等平臺,鼓勵向中試平臺申請中試費用分擔,加快成果中試熟化。(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
(四)支持新型智庫機構建設。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牽頭,聯合高校、企業、科研院所等,建設高端能源裝備產業鏈新型智庫機構,按年度發布四川省高端能源裝備產業鏈發展白皮書,分析全球、國內產業發展趨勢,從技術、產品、市場、企業、基地、園區等多方面深度分析產業發展情況。(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
二、支持高端能源裝備標志性產品攻關
(五)支持鏈主鏈屬企業爭取國家專項。支持鏈主鏈屬企業、高校和創新聯合體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兩機專項等研制任務,根據國家要求按不超過中央財政資金支持金額予以配套支持。(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
(六)加快重點產品突破。支持企業攻關高水頭沖擊式水輪發電機組、大功率海上風電機組、高溫氣冷堆、重型燃氣輪機、智能輸配電裝備等整機產品,按項目投入的3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
(七)強化產業基礎攻關。實施產業重點領域重要產品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面向我省高端能源裝備基礎領域,率先突破一批急需的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先進基礎工藝、關鍵基礎材料和產業技術基礎,按項目投入的30%給予財政資金支持。對破解行業“卡脖子”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的工程轉化項目,將支持比例提高到50%。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
三、打造高端能源裝備產業優良生態
(八)強化產業基金支持。充分發揮四川省先進制造綜合基金及高端能源裝備子基金作用,吸引各類資本投資先進高端能源裝備技術攻關,推動我省高端能源裝備產業鍛長補短、建圈強鏈。(責任單位:財政廳)
(九)支持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支持高端能源裝備領域企業開展生產產線整體升級改造、環保技改、安全生產技改等項目,對符合要求的安全環保類項目按不超過項目固定資產(含軟件)投資額的15%,產線類項目按照不超過設備(含軟件)投資額的10%予以專項資金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
(十)推動企業“智改數轉”。支持高端能源裝備領域企業圍繞“智改數轉”網聯、產業鏈和集群數字化轉型、“智改數轉”賦能支撐等3個方向開展項目建設,對符合要求的項目按不超過設備(含軟件)投資額的20%予以項目資金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
(十一)支持產業新賽道培育。支持高端能源裝備領域智能電網、大中型燃氣輪機等新賽道培育,加快形成新的增長點,對入選培育范圍的新賽道產業予以最高200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
(十二)支持集群建設。將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建設作為重點產業建圈強鏈的重要抓手,指導支持集群高標準實施培育提升三年行動,助力國家集群加速向世界級躍升。(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
四、促進推廣應用
(十三)支持首臺(套)裝備推廣應用。制定省級首臺(套)推廣應用指導目錄,認定一批首臺(套)產品,按規定予以政策支持。支持企業創新產品納入國家首臺(套)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爭取國家保費補貼。支持首臺(套)平等參與招投標,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參與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僅需提交首臺(套)相關證明材料,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應用業績等要求;對于已投保的產品,用戶單位一般不再收取質量保證金。(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
(十四)強化產業供需對接。支持各市(州)、產業鏈企業舉辦供需對接會、產業生態大會、交流大會等重要活動。依托行業協會、聯盟和集群促進機構,組織企業參加國際、國內展會,幫助企業開拓市場。(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政策措施由四川省高端能源裝備產業鏈鏈長辦公室負責解釋,各項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另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