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前不久出臺《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全省12條主要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90%以上;地下水水質極差比例控制在10%以內。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消除,其中,要求福州、廈門在2017年達到這一目標。
據了解,福建是全國最早推出地方“水十條”的省。福建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表示,考慮到福建省水環境現狀總體優良,《方案》設置的具體水質目標要高于“水十條”要求。“同時根據福建省的特點,《方案》也新增了一些要求。”
他同時表示,要加強源頭治理。“只治水,不治污,頭痛醫頭,收效甚微,只有從源頭治污,才能標本兼治。”而這給當地環保產業
市場、企業也帶來諸多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