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的原則
世界各主要天然氣生產和消費國普遍形成的天然氣行業監管的基本理念是:在天然氣行業一切可以引入
市場競爭的環節應放松政府管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對于產業鏈中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長輸管道、分支管道和地方輸配氣等基礎設施,應通過立法,構建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的監管框架,通過政府有效的經濟性監管,在獲取規模及范圍經濟效益的同時,確保天然氣市場的公平和高效運行;應不斷完善法律
法規和監管機構的執行力,加強對健康、環保和安全方面的社會性監管。
世界各主要天然氣生產國和消費國監管原則的共同之處有以下三點:第一,為了實現政府依法監管,企業依法經營,市場參與者公平競爭和國家、企業、消費者利益有效平衡的行業目標,各國普遍制定了適應本國國情的法律法規,構建了比較完整的監管框架,對政府和監管機構的職權、監管的實施作出了明確規定,為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和可靠的制度保障。第二,各國政府均在推動天然氣市場化和監管改革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指導作用。政府在行業管理中的定位和任務是:正確把握行業特點,制定并調整國家的行業總體目標、規劃和基本
政策框架(如行業準入、定價、稅收等方面的原則),確定政府參與的方式和程度以及各個發展階段政策傾斜的重點領域和干預手段;審慎選擇管制方式調整的時機;充分注重市場準入政策與基礎設施及市場開發程度的協調,監督監管機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行業實施監管。第三,在企業自我監管、政府部門直接監管和獨立的專業化監管機構監管這三種不同類型的監管制度中,大部分國家都選擇了獨立監管的模式,即依法建立與政府保持相對獨立的監管機構并對其授予必要的權力,以完成具體的行業監管任務。
監管的經管
經濟性監管職能通常都集中到一個機構
國外經驗表明,市場準入、價格、投資、成本、服務質量和市場交易秩序等方面的經濟性監管職能通常都集中到某一個部門。這是因為,管價格首先要求管成本,只有在充分把握企業投資和經營成本的基礎上才能制定合理的管制價格;而且,為防止企業通過降低服務質量來節約成本,監管機構必須對產品質量進行監管。由此可見,各種經濟性監管職能是一個有機的整體,不可分割。
在機構設置上存在兩種模式:一是“政監合一”,即監管職能與公共服務和政策引導職能都集中到某一部門,如日本經濟產業省下設的資源能源廳、巴西的礦產能源部。二是“政監分離”,即專設能源監管機構,如美國的能源監管委員會、英國的天然氣與
電力市場管理局、德國的網絡傳輸管理局等。設立專業化的獨立的能源監管機構是市場經濟國家的主流模式。
制定和監督執行各種規章制度是實施監管的主要方式
監管是政府對企業行為的約束,監管機構對天然氣行業的監管都是通過一系列的規章制度來實現的。這些規則既是被監管對象行為規范的基本準則,也是監管機構行使監管職能的主要依據。任何團體和個人均可依據這些規則舉報、投訴天然氣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以美國為例,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的規則全部收錄在公開發行的《聯邦監管條例》中,各州公用事業監管委員會的規則全部收錄在各州《公用事業條例》中。這些規則詳細規定了天然氣市場的準入、許可證的申請、價格制定、企業兼并重組、互聯談判、普遍服務、管網開放、服務質量、市場行為、會計和可靠性標準等各個方面。監督被監管企業是否符合這些規定的要求,構成了天然氣監管的主要內容。美國法律規定,監管機構根據需要可在任何時間制定新的監管規則,個人或團體也可向監管機構提出動議,要求制定某項監管規則。監管規則制定的程序包括三個步驟:首先,發出規則制定的咨詢通知,初步詢求社會各界對所要制定的規則的意見和建議。其次,對征求的意見進行整理研究,形成初步規則,并通過發布《規則制定通告》,正式征求公眾的意見。再次,征求意見過程完成后,監管機構形成正式的規則草案,并在聯邦通報中摘要刊出。在規則草案刊出的30天內,任何個人和團體都可提出異議。如果沒有個人或團體提出復議要求,則規則草案成為法定的文件。如果有不同意見,則需要對規則草案進行復議和聽證裁決。
許可證制度是實現天然氣市場準入監管的重要手段
在監管范疇內,企業進入市場需要獲得監管機構的業務許可,否則任何個人或者機構都不得從事相關的業務。例如:在英國,任何想運營天然氣服務網絡或者供給天然氣的企業都必須獲得天然氣與電力市場辦公室的許可證。獲得許可證的企業必須遵循許可證要求的一系列規定,而監管機構負責監督獲得許可證的企業依法履行相關的規定。在美國,天然氣發電項目、配氣管網的建設和服務、零售業務的許可由各州監管機構批準,提供跨州輸氣業務以及從事天然氣批發業務的許可由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批準。除了對天然氣業務實行準入管理外,單獨交易機構的設立和收費標準,天然氣企業的兼并、重組和證券發行,長期購氣合同,從事相關天然氣交易的資格等,都要得到監管機構的審查批準。
價格監管是天然氣監管的核心內容
被監管企業的服務價格由監管機構制定。由于被監管企業的資本成本是確定管制價格的重要依據,企業的任何投資行為都需監管機構審批。比如在英國,對企業投融資的監管包括融資能力、資本的成本核算、投資與折舊成本等。
資本的加權平均成本核算包含債務成本和產權成本。債務成本的確定是依據以往長期的利率水平制定當期的債務成本水平。參考的往期利率的對象是10年期英鎊債券的投資回報水平。產權成本的確定參考了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股息增長模型(DGM)以及資產價格市場(MAR)模型。
投資和折舊成本是按照當期的通貨膨脹率反映的企業往期的投資水平。相應的,用RAV標準衡量的折舊水平也是管輸產業投資情況的重要指標。天然氣輸送和配送行業的投資折舊年限規定為45年。投資水平和折舊水平的核算對于監管來說十分重要,如果核算的結果和企業真實的成本情況出入過大,則監管就會失靈。為了更合理地核算投資回報率水平,在核算中也考慮了以下
問題:(1)如何在當期和未來消費者需求之間取得平衡。(2)估算資產的壽命時存在的不確定性。(3)在業務擴充(opex)和資本支出(capex)上形成均衡的激勵問題。
對輸配企業融資能力的監管可以通過多個指標進行,重點關注三個比率,即機構投入資金/利息收入、維持的現金流/凈負債和凈負債/RAV。
依據獨立的會計準則進行嚴格的成本審查是核定價格的重要基礎
無論采取什么樣的價格監管方式,企業經營成本始終是確定管制價格的基礎,因此在核定價格之前,需要進行嚴格的成本審查。按照規定,被監管企業必須對所提供業務的定義、提供范圍、接受服務的條件、所要花費的成本(包括固定成本、運營成本、折舊、燃料費用、購電成本等)、投資回報率、要繳納的稅費等進行詳細的說明。監管機構根據其頒布的統一會計準則對提交的資費明細表進行審查,確認這些業務的提供與限制條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成本數據是否真實合理。
比如在英國,天然氣與電力市場辦公室(ofgem)制定了一系列的規定對管輸企業的運營成本進行嚴格的審核。運營成本主要集中于可變成本,可變成本又分為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直接成本包括進行管道檢查、維護和網絡資產維修所發生的成本,其主要受資產價值重置政策、技術標準、網絡缺陷、氣候以及環境等因素的影響;間接成本是為現場服務所發生的成本,如進行資產管理,網絡設計等,主要包括一般支持服務費用和管理費用。Ofgem進行成本評估的數據通過發給管道運營商的商業規劃調查表獲得。Ofgem評估管道運營成本的方法有兩種:第一種是自上而下的評估方法,比如將管道運營商與行業內部和國際同業之間進行比較,這種方法關注成本的兩個方面,即工程運營支出和管理費用。第二種是自下而上的評估方法,這種評估方法將成本分攤到管道運營商的單個關鍵活動中,從而確定成本應該產生的效率水平。然后,進行成本的規范化分析,比如將折舊以及某些預備項目和應計項目等非現金成本、非貿易重復收費、其它銷售成本、為有關方面留出的預先計提等非當期成本從運營成本中扣除(調整)。另外,有一些獨立核算的成本也要從可變成本中扣除。
強有力的執行和處罰是有效實施天然氣監管的重要保證
在美國,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和各州公用事業監管委員會,除了擁有市場準入的審批權和定價權以外,還擁有強有力的執法隊伍和行政處罰權。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的執行局共有140多人,加州公用事業監管委員會的執法部門(CSPD)共有190多人,這些人員統稱為調查人員,具有警察身份。此外,監管機構還有一批專門從事行政裁決的行政法官,FERC的行政法官辦公室就有46名行政法官,加州PUC有79名行政法官。根據2005年頒布的能源政策法,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可對每件市場違規案件處以每天100萬美元的罰款,對惡意操縱市場的企業負責人處以5年的監禁。
服務質量監管是天然氣監管的重要內容
為防止企業通過犧牲服務質量來降低成本,監管機構必須對服務質量進行監管。在英國,Ofgem要求所有的供氣商每年都必須提交供氣服務質量報告。其主要內容包括:年度停氣次數和停氣時間;年度供氣服務質量情況;年度所受獎勵和處罰的情況;年度計劃外停氣的情況;歷年營業區內輸配網絡故障情況等。并且,應說明為進一步提高供氣服務質量而采取的措施以及加大對管網建設的投入情況,此外應對在年內因惡劣天氣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供氣服務質量所受到的影響作出相應的解釋。
投訴舉報制度是實施天然氣監管的重要支撐
在美國,絕大多數市場違規行為都是通過利益相關方的舉報而發現的。經過數十年的積累,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和各州公用事業監管委員會建立了非常完善的投訴舉報機制。投訴舉報的方式主要有兩種,即熱線電話和書面舉報投訴。FERC的熱線電話設在執行局,加州PUC的熱線電話設在消費者保護處。對管網接入、互聯糾紛、供氣服務質量、氣費帳單等的投訴舉報案件,90%以上一般通過非正式的程序進行解決。如果非正式的程序不能解決問題,則進入監管的正式程序,通常由監管機構的行政法官進行聽證和裁決,直至最終上訴到法院判決。對于天然氣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損害的企業通常要向FERC進行舉報,FERC接到舉報后,將展開核實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