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碳市場再添交易新品種,廣東省省級碳普惠制核證減排量(PHCER)正式亮相。作為廣東省碳市場及碳普惠制的創新,PHCER一推出便受到廣泛關注。
廣東省省級碳普惠制核證減排量(PHCER)是廣東省納入碳普惠制試點地區的相關企業或個人自愿參與實施的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增加綠色
碳匯等低碳行為所產生的核證自愿減排量。
今年4月,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出臺《碳普惠制核證減排量管理的暫行辦法》,正式將PHCER(省級碳普惠制核證減排量)納入到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補充機制,同時規定,省級PHCER作為碳
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有效補充機制,原則上等同于本省的
ccer,可用于抵消納入廣東碳市場控排企業的實際碳排放。該暫行辦法還對碳普惠
方法學管理、核證減排量管理作出了明確的要求。
5月份,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備案了首批省級碳普惠方法學《廣東省森林保護碳普惠方法學》和《廣東省森林經營碳普惠方法學》。《廣東省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碳普惠方法學》作為第二批省級碳普惠方法學在近期進行了公示及備案。
在碳普惠系統建設上,省發展改革委委托廣東省碳普惠制的運營推廣機構——“廣東省碳普惠創新發展中心”建立了省級PHCER管理系統,對省級PHCER的創建、分配、變更、注銷等進行詳細記錄和統一管理,并同時委托廣碳所建設碳普惠制核證減排量競價交易系統
隨著方法學體系的不斷健全完善,未來,廣東省納入碳普惠試點地區相關企業或個人,其通過自愿參與實施的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如節水、節電、
公交出行等)和增加綠色碳匯等低碳行為產生的減排量,可望陸續通過PHCER的核證、簽發、競拍,進入碳交易市場。
日前,廣東成功舉行了PHCER的首次競價,競買機構均為廣東碳市場參與主體,購買的PHCER將用于廣東碳市場履約及
碳中和。這表明,廣東探索出了一條碳普惠與碳交易有機結合的路徑,構建了覆蓋全社會各部門的碳排放減排激勵機制模式,并成了可復制可推廣的“廣東模式”,為全國其他省市開展低碳社會建設、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有益的示范借鑒。
結合碳普惠制,力促精準扶貧
首次競價的PHCER是來自韶關國營劉張家山林場的兩個碳普惠森林保護項目,總量37612噸。據悉,這兩個項目的競價所得將惠及當地的林農,讓守護綠水青山的林農們享受到實實在在的收益,這也是廣東省低碳“精準扶貧”的一大創新。
作為普惠公眾的制度設計,碳普惠制致力于通過低碳讓民眾享受到實惠。在推廣碳普惠制的過程中,廣東也致力于將低碳經濟與“精準扶貧”相結合。
據悉,廣東的林業碳普惠制創新出了“精準扶貧”的多項舉措。倡導企業與貧困村結對開展低碳扶貧活動,鼓勵開發風電、光伏、林業碳匯等自愿減排項目,推動自愿減排項目進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改進扶貧資金使用方式和配置模式,探索碳普惠等市場化運營機制。PHCER不僅活躍了碳市場,還進一步促進低碳經濟,創新低碳發展,發揮
政策優勢,落實低碳惠民,實現精準扶貧。
目前,廣東省碳普惠創新發展中心還與
河南、
陜西、
山西、
浙江、
河北、
海南等省份的機構達成合作,逐步擴大碳普惠制覆蓋范圍,推廣廣東碳普惠制經驗,力爭將碳普惠制早日推向全國。(小碳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