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碳匯造林試點的政策等問題,《第一財經日報》日前專訪了國家林業局造林司副司長、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李怒云。李怒云從2000年起就開始關注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問題。近年來,她一直進行碳匯造林的研究與實際工作,參與制定這個領域的政策與規則,并參與有關國際談判。碳匯造林的一些概念界定也正是出自她手。
碳匯造林關鍵在產權
碳匯造林的含義是什么,與普通造林有什么區別?
李怒云:森林具有碳匯功能,這指的是森林中的植物通過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氣,把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森林的這種特殊功能,可以在一定時期內對穩定乃至降低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發揮重要作用。
碳匯造林是指在確定了基線的土地(包括林地)上,以增加碳匯為主要目的,并對造林和林分(木)生長過程實施碳匯計量和監測而開展的有特殊要求的造林活動。只有按照碳匯造林標準造的林才是碳匯林。
普通造林與碳匯造林的區別在于后者要確定基線,要對造林活動造成的
碳排放加以記錄,還要對林木生長的全過程進行碳計量,最后要把產生的碳排放減去,這樣得到的碳匯才是產權明晰的碳匯。再通過
認證和注冊,這樣的碳匯就具備了交易的潛質,才能由產品變成商品。
實際上,現在我國所有的森林都是“公共品”,森林存量的產權都是不明晰的;盡管它是有組織的,但是很難確定碳匯是否屬于它。因此,在產權界定上,要先制定規則,再計量監測,再認證、注冊。最終,才能由產品變成商品。產權明晰才能交易。
目前,政府對造林的補助約為200元/畝,這是按種苗補助計算的。也就是說,這200元只夠買苗,遠遠不夠碳匯造林。
為何要進行碳匯造林試點?
李怒云: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相關規定以及各類涉及減緩氣候變化的國際談判中,林業措施受到高度關注,成為氣候談判的必談議題,也成為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內容。溫家寶總理指出,林業在應對氣候變化中具有特殊地位;回良玉副總理強調,應對氣候變化,必須把發展林業作為戰略選擇。因此,積極發展碳匯林業,是中國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落實承諾的有效途徑。
碳匯林業對大多數國人來說還是一個較新的名詞,但是我國政府多年來重視森林植被恢復和保護,使我國成為全球森林植被恢復最快和人工林面積最多的國家。實際上,這就是發展碳匯林業的舉措。目前,我們嚴格按照氣候變化領域的
方法學,啟動碳匯造林的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