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電聯產企業供熱比的計算可采用以下方法(優先序從上至下):
(1)熱電聯產企業可參考《DL/T904-2015火力發電廠技術經濟指標》計算方法中的要求進行計算
(2)供熱比=機組向外供出的熱量/鍋爐總產出的熱量≈供熱量/(主蒸汽流量*主蒸汽焓-鍋爐給水流量*鍋爐給水焓)
(3)供熱比=(供熱煤耗×供熱量)/(總耗煤量(折標))=(供熱煤耗×供熱量)/(供熱煤耗×供熱量+供電煤耗×供電量)。
其中,方法(3)應使用供電煤耗,不可以使用發電煤耗。
發電耗標煤量和供電耗標煤量值不一樣,發電標煤耗是發電用標準煤量與發電量的比值,供電標煤耗量是發電用標準煤量與供電量的比值,發電標煤耗量小于供電標煤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