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低碳發展已成為了一個不可逆轉的全球趨勢,也是中國未來的發展方向之一。當前,中國已經確立了“雙碳”目標,面臨偉大而艱巨的轉折過程。在這幾十余年的時間尺度里,科學技術、產業、
市場需求等等都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雙碳”目標的確定并不是憑空而來,而是有著氣候科學、地理學、工程學和經濟學的理論與實踐基礎的。從削減
碳排放的角度看,一個簡單的邏輯框架是:為了實現
減排目標,國民經濟各個部門的排放源,要么對自身的技術工藝做出創新和調整,提高能效,降低
碳強度,減少甚至取消化石能源的使用;要么根據需求結構的變化,從供給側對產品產業的結構技術進行調整,或者調整能源結構,增加非化石能源的使用。而所有這些都需要在能源、
交通和通訊等基礎設施上,在產業技術上做出基建和改造的投資,會產生諸多低碳產業的裝備制造或運營服務活動等,還可能會引導低碳消費,這些都需要金融支持。這與以往傳統高碳的經濟活動情形沒有什么太大的區別,所用的金融工具和
政策框架也應該是大同小異,但這里有兩個突出的差異值得關注:
第一,如何定義或衡量綠色低碳的經濟活動,特別是綠色低碳項目,進一步使其在經濟上具有競爭性。一般而言,我們歸納了實現
碳中和的六大措施:一是在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推動可持續的能源消費,包括
節能和提高能效;二是通過應用高比例的非化石能源,使
電力系統深度低碳化;三是主要能耗部門深度綠色電氣化;四是在非電能源使用中做燃料低碳轉換,例如煤改氣,或化石能源改生物質能;五是運用CCUS(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和利用)技術或CDR(二氧化碳移除)技術將尾氣中的二氧化碳捕獲并且封存;六是對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進行減排。這六大舉措每一項下又有無數的子項,這就需要發展一套技術減排績效的測量報告核查體系,評價技術和工程減排效果,而且要使評價所需的數據信息得以披露,保持透明,作為金融限制或鼓勵的依據。這都需要金融界和綠色低碳界的跨界合作,需要更多跨界知識、信息、數據和教育的平臺。
第二,如何鼓勵實現“雙碳”目標的創新。一個基本的制度設計是碳定價,把自然資本定義為生產要素,通過建立市場主體的碳排放賬戶和向市場主體分配排放額度,定義碳資產的產權,建立
碳市場,通過交易碳資產產權來發現碳的價格。如果碳價格高于減排成本,就會形成減碳的利潤,進而鼓勵產業企業向減碳投資和技術創新。但這個“碳市場”與原油等市場一樣,需要和金融、電力、
鋼鐵、
水泥、
化工產品等市場形成多樣化體系,不斷形成或打破局部的、一般的市場均衡,否則碳市場就無法發揮配置碳資產的功能。碳市場要與金融市場相連接,要有金融產品,以發揮碳市場穩定價格、提高流動性、配額有效對接需求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