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已經決定將碳減排指標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并制定相應的國內統計、監測、考核辦法。鄒驥說,這表明我國正式將二氧化碳的減排納入管理體系,并提出具體的量化減排指標,這是一個質的變化,“不是說說就完了,要動真格的,要花錢,搞技術,定指標?!?/div>
這對中國的各級政府、企業、消費者等都發出了一個強烈信號:中國的經濟、產業、科技以及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都將發生一場以低碳為特色的、向低碳經濟轉型的深刻革命。
比如說,電廠脫碳必然導致成本上升,那么,是以征收碳稅還是漲價的形式來體現成本固然需要研究,但毫無疑問,在碳減排指標約束下,在低碳經濟發展趨勢下,所有“利益相關方”都得實實在在地采取行動順應低碳趨勢,各級政府、企業有錢的出錢,有技術的出技術,消費者的消費模式和觀念要改變,比如原來開SUV的,要改開小排量車,甚至變身“棄車族”;比如建筑要有強制
節能制度;比如對高碳產品征收碳稅,實行
碳標簽制度,達不到要求的不準進入
市場。
這些變化,都將是一場在各領域影響深遠的革命性變化,這與我國政府推動科學發展,加強生態文明建設,轉變發展方式,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努力方向是一致的。
結果顯示,如果將中國的碳減排目標設定為30%,那么只要把現在的
節能減排政策措施、現有的技術都堅持下去,不多做也不少做就可以實現;但如果設定為50%,則額外增量成本每年約需800億美元左右,占中國GDP的1%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