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怎么建立健全低碳發展的金融生態環境體系?
三、建立健全低碳發展的金融生態環境體系
低碳發展的投融資體系建設是系統性的工程,其有效運行需要有良好的外部環境和較完善的激勵約束機制,因此配套的低
碳金融生態環境體系建設應當成為投融資體系建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低碳發展的金融生態體系包括:第一,建立健全促進低碳發展投融資的
政策、
法規體系,確認
碳排放權的權利屬性,進行合理的權利責任配置,為構建國內統一的
碳交易市場體系提供制度前提;強化金融機構的環境責任,通過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的改進,推進低碳發展的金融創新。第二,建立低碳產業財政貼息體系,通過財政補貼與銀行融資的結合,用“四兩撥千斤”的機制,調動銀行和各級投資主體的積極性,擴大投資規模,調整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率。第三,推進低碳金融監管體系建設。低碳經濟提出了科學精細化監管的新要求。
在經濟發展轉型的過程中,在國際
碳市場風險較大的形勢下,金融監管機構要更新監管理念,探索監管創新服務的新思路,提高監管能力,積極應對國內外新的金融風險,最大程度地降低我國碳交易市場建設和運營過程中面臨的碳交易定價和結算等方面的風險;對政府貼息政策實施過程和結果進行監督和評價,確保資金的運用符合宏觀調控的目標,并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第四,完善低碳人才培養機制。低碳金融市場的發展勢必增加對專業人才的需求,這些專業人才必須具備扎實的金融行業的理論、知識和風險管理技能,還必須具備低碳產業的知識、技術和風險管理技能。從長遠角度看,我國應該加大低碳金融人才的培養力度,制定低碳金融人才中長期培養與發展規劃,做好低碳金融體系建設所需的高級人才培養工作,滿足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對高素質人才的迫切需求。
四、完善低碳發展的政策措施與機制建設
健全支持低碳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在相關法規修訂中,增加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條款,逐步建立應對氣候變化的法規體系,督促各級政府、企業及公眾共同推進低碳轉型。建立健全能源戰略體系,完善戰略資源產權交易制度,建立新型的資源收益分配制度,為企業
節能減排提供激勵與約束機制。健全低碳發展的財政稅收體系,通過稅收優惠、調控價格、政府采購與信息發布等政策,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發展低碳產業金融服務業務、支持發展混合動力或新能源
交通工具、積極發展節能建筑、引導消費者的低碳消費行為等。引入環境統計和核算方法,開展綠色核算與審計工作,建立監控機制與綠色考評體系等。通過上述政策性配套服務體系的堅持和完善,在制度上建立低碳發展的長效機制。
總之,低碳經濟的金融體系的構建是一項系統的工程,通過對低碳發展所需的金融機構體系、低碳金融市場及產品體系和低碳金融激勵約束機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低碳發展投融資體系相關政策、法規體系的建立和完善,鼓勵個人、企業和金融機構參與
節能減排領域的投融資活動,激勵低碳技術創新,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