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環資審判將這樣發力
中國式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在新時代新征程上,人民法院將如何按照“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要求,推動環境資源審判進一步發展?針對這一
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臨萍從筑牢生態環境和資源司法保護屏障、深入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專業化建設、充分發揮司法裁判引領作用和依法延伸環境資源審判職能等四方面進行了詳細介紹。
“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要筑牢生態環境和資源司法保護屏障。”楊臨萍介紹,人民法院將聚焦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深入推進環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
碳中和等中心任務,持續在法治軌道上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加強生態環境和資源司法保護。切實以公正司法懲治環境資源犯罪、救濟環境民事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不斷提升山水林田湖草沙以及自然遺跡、人文遺跡等一體保護和系統治理水平。
楊臨萍表示,為實現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高質量發展,人民法院在初步建立覆蓋全國四級法院的環境資源審判組織體系的基礎上,著力推動專業審判機構與機制的實質化運行,保障生態文明建設要求和環境司法理念在審判實踐中更好地貫徹落實。同時,規范環境資源案件范圍,推進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和人員聚焦主責主業;推進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審判職能“三合一”走深走實,完善案件跨區域集中管轄機制,構建多層次專業化司法協作機制;強化高素質專業化的環境資源審判隊伍建設,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實踐與理論研究深度融合,不斷提升環境資源審判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水平。
同時,人民法院將充分發揮司法裁判引領作用,促進綠色革命轉化為全體人民自覺行動。楊臨萍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將持續發揮案例的裁判指引和法治宣傳作用,定期發布指導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充分發揮案例的規范、指引、教育功能,彰顯示范效應。人民法院將繼續發揮環境資源審判涉及領域寬、覆蓋面廣的優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通過創新巡回審判等方式,切實把審判活動帶到基層、留在一線,引導人民群眾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自覺培育生態道德和行為習慣、形成綠色生活方式,真正將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和法治意識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人民法院還依法延伸環境資源審判職能,推動形成協同共治的大保護格局。如,攜手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生態環境和資源行政執法機關以及科研院所等單位,圍繞信息數據共享、訴源治理、多元解紛、環境修復執行等重點問題加強務實合作,持續促進生態環境司法審判與行政執法的銜接配合。堅持專業審判與公眾參與相結合,引導專家輔助人、人民陪審員規范參與環境公益訴訟,并在案件事實查明、評估鑒定審查等程序中發揮更大作用。深入踐行“保護優先、預防為主”原則,落實“抓前端、治未病”要求,進一步加強司法建議工作,協調推進源頭保護和訴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