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來,我國積極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試點成效顯著,減輕了失能群體經濟和事務性負擔,優化了醫療資源配置,推進了養老產業和健康服務業發展。本文介紹了我國長期護理保險的實踐情況,梳理了美國、德國、日本、新加坡的長期護理保險運作模式,并提出了加大資金支持、加強制度建設、培養人才隊伍、統一規范標準等支持舉措。
一、我國長期護理保險的國內探索
長期護理保險(Long-term care insurance)是指為因年老、疾病或傷殘而喪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從而需要長期照護的人提供護理費用或護理服務的保險。長期護理保險(以下簡稱長護險)的推廣有助于減輕社會由于老齡化帶來的長期護理服務支出壓力,進一步推動醫療護理行業規模化、專業化發展。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加深,我國對于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發展高度重視,將長護險與現行社會保障領域的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和醫療“五險”并列,也稱為“第六險”。近年來,我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不斷擴大、試點地區不斷增多、受益人數不斷增長。截至2022年6月底,試點范圍涉及28個省份,參保人數已達1.45億人。
在試點實踐方面,2016年6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下發《關于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提出在全國15個城市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截至2017年底,長護險覆蓋人口超過4800萬,享受保障待遇人數超7.5萬,理賠金額約5.7億元,基金支付比例超過70%,并帶動試點地區相關產業投資70億元,直接拉動就業4萬余人次。截至2018年6月底,長期護理保險已覆蓋5700萬人,受益人口近19萬。2020年9月,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印發《關于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新增14個試點城市,長護險覆蓋范圍不斷擴大。
在制度建設方面,2019年,國家衛健委發布了《關于加強老年護理需求評估和規范服務工作的通知》,明確了涵蓋老年人能力情況和常見疾病罹患情況的護理需求評估標準,指導各地相關醫療機構按照評估標準有效開展老年護理需求評估工作。2020年9月,《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7號)提出推動建立健全滿足群眾多元需求的多層次長期護理保障制度,并在基本
政策、管理服務、組織實施等方面提出了進一步深入推進試點工作的意見。
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發展的國外實踐
目前全球長期護理保險主要有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兩種形式,比較具有代表性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有美國的
市場主導模式、德國的雙軌運行模式、日本的全民社會保險模式、新加坡的公私合作模式等。通過借鑒其他國家的經驗,不斷進行適應國情的創新與實踐,將為我國長護險發展提供有益參考。
(一)全民社保的日本模式
1994年日本提出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于2000年通過《護理保險制度》正式實施該保險,其覆蓋對象包括65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和40周歲到64周歲之間參加醫療保險的人,規定40歲以上公民必須長期護理保險,具有全民性和強制性。日本長護險只包括服務給付(居家服務、設施服務)一種給付方式,其籌資方式為10%參保人自付,90%由市町村政府制定的長護險預算支付,該預算一半來源于參保人繳費,另一半來自稅收收入。
(二)公私合作的新加坡模式
新加坡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包括基本樂齡健保計劃、樂齡健保額外保障計劃和暫時性樂齡殘疾援助計劃。2002年6月,新加坡政府正式出臺“樂齡健保計劃”,新加坡長護險制度主要采用公私合營的PPP模式,即由政府負責制定長護險各項計劃工作并提供財政補貼,要求40-65歲符合條件的居民以“選擇退出”方式決定是否參保,并采取政府招標方式來引入具有營運管理資格和能力的保險公司負責長護險的具體運營。
(三)市場主導的美國模式
美國于1974年正式推行長期護理商業保險,目前長護險已占美國人壽保險市場30%的份額。美國長護險包括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兩部分。社會保險主要資金來源是國家薪金稅及個人和政府補貼,其主要保障人群為低收入和中低收入者。商業保險則一般是由參保人自費購買,其保費相對較高,保障人群為中、高收入階層,主要包括個人長護險、雇主購買、聯邦和州長期護理保險、協會保險、CCRC提供長護險以及人壽或養老保險,具有較強的市場化和商業性。
(四)雙軌運行的德國模式
德國于1995年4月頒布《護理保險法》,規定收入低于參加強制醫療保險門檻標準的公民必須參加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德國的長護險制度為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雙軌并行模式。對于低收入者強制參加社會保險,對于高收入者提供商業保險參與選擇,其繳費主體為雇主和雇員。
三、我國長期護理保險發展的政策建議
近年來,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涉及面廣,政策條文多,我國各地因地制宜,在適用范圍、標準確定、運行辦法和監管體制等方面都做了較好的探索,成效明顯,效果良好。但是,綜合來看我國長護險整體發展呈現碎片化,而且發展也很不均衡,各地制度操作也不統一,資金扶持和籌資渠道還很不完善。未來在擴大試點過程中,要及時研究新情況新
問題,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加強橫向交流,確保試點工作均衡推進;統籌協調社會各方資源,加強協作咨詢,建立市場化機制,逐步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長期護理保險模式。
(一)加大資金扶持
一方面,加大財政對于長期護理保險的有關政策扶持。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等多種資金進行傾斜,確保長期護理保險基金的足額和平衡;同時,對于從事長期護理保險服務的企業給予稅收減免或者其他稅收獎勵措施;進一步健全商業保險體系,形成與長期護理保險的共同發展優勢互補模式。另一方面,完善多元化、多層次資金保障體系。整合各類涉老財政補貼津貼,提高長期護理保險獨立籌資能力。充分發揮保險機構在長期護理保險經辦和運營管理中的作用,鼓勵保險公司推出滿足個性化需求的長護險產品。
(二)完善配套制度
一是做好與其他社會保險制度在籌資、待遇等方面的政策銜接。積極引導社會保障領域的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慈善和社會福利等進行有益補充,形成多層次優勢互補的長期護理服務供給。二是將大病醫保政策與長期護理保險政策相結合,在操作上形成上下游關系,使老年大病后康復有長期護理保險支撐。三是通過政府購買長期護理保險服務的PPP新模式,發揮公立醫院和鄉鎮診所的公共衛生服務職能,補充長期護理保險的服務不到的“燈下黑”問題。
(三)加強隊伍建設
一方面,在設置老年學的高校中增設長期護理保險課程和公共護理體系課程,鼓勵高校學生積極選修相關課程。另一方面,加強國家學科體系中護理學學科建設,加大職業培訓力度,完善長期護理專業人才培養機制,培養若干具有衛生學、醫學、護理學、保險學、公共衛生學的跨學科綜合性復合型人才,擴大常護理保險的人才供給能力。
(四)統一規范標準
長期護理保險的服務對象、區域特點、資金類別、技術應用、操作環節等存在較大差別,亟需從全國層面上統一規范相關標準。一是可從長期護理服務的需求、資金、對象、內容、機構和人員的資質標準、經費標準、質量標準等著手,完善全國層面的統一規范標準。二是健全經辦規程和服務標準,優化服務流程,推進規范標準能夠與實踐操作相適應。引入和完善
第三方監督機制,加強對護理標準執行行為的監控。三是加快長期護理保險系統平臺的數字化建設進程,通過智慧醫療、遠程會診和醫療機器人的相關國家標準建設,實現數字化戰略和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深度融合。
(此文公開發表于《金融縱橫》2023年第5期,轉載時略有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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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國征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研究員,健康金融實驗室(資源庫)主任,課題組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