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確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目標
發布實施《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部署我國2020年前應對氣候變化總體工作。提出我國2020年后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明確2030年低碳發展主要目標和路線圖。
2、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
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加快發展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發展清潔能源,主要推動風電和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發展。繼續推進重點領域、重點企業
節能改造工作,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動清潔生產。
3、開展低碳發展試點示范
在6個省和36個城市開展低碳省區和城市試點,探索在不同地區盡快達到
碳排放峰值的有效路徑。選擇55個園區開展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在地級以上城市開展低碳社區試點,啟動14個適應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工程。
在
北京、上海等7省市開展碳
排放權交易試點,截至2014年底,7個省市試點累計成交量約1568萬噸二氧化碳,累計成交金額近5.7億元。印發《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加快建立全國碳交易市場。
5、推動氣候變化國際談判多邊進程
認真做好聯合國氣候峰會相關工作,圓滿完成各項任務,為推動達成2015年協議注入新動力。推動中美共同發表氣候變化聯合聲明,宣布各自2020年后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目標。
6、開展國際交流和南南合作
推進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加強對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培訓,推廣綠色發展技術。搭建南南合作宣傳合作平臺。開展建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的前期籌備工作。
7、加強宣傳引導和公眾參與
組織舉辦“全國節能宣傳周”和“全國低碳日”系列宣傳活動,發布《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
政策與行動2014年度報告》,組織開展聯合國氣候變化利馬會議“中國角”邊會活動,開展“低碳中國?院士專家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