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背景和重要意義
2022年6月,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應急管理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科學院、中國氣象局、國家能源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等17部門聯合印發《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明確了當前至2035年適應氣候變化的目標和主要任務等。
編制《
云南省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是貫徹落實《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強化全省適應氣候變化行動的重要舉措,對我省防范氣候變化不利影響和風險,助力生態文明排頭兵建設、美麗云南建設和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行動目標
到2025年,適應氣候變化
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基本形成,適應氣候變化行動的社會參與機制初步形成。到2030年,適應氣候變化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基本完善,全社會適應氣候變化理念廣泛普及,適應氣候變化技術體系和標準體系基本形成,氣候適應型社會建設取得初步成效。 到2035年,氣候變化監測預警能力持續提升,氣候風險管理和防范體系基本成熟,極端高溫、干旱、局地暴雨洪澇等重特大氣候相關災害風險得到有效防控,適應氣候變化能力與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要求相適應,全面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
三、《云南省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的主要內容
《云南省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包括四部分,即:面臨形勢、總體要求、重點行動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 面臨形勢
第二部分 總體要求。包括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
第三部分 重點行動。包括氣候監測預警和風險管理行動、水資源適應氣候變化行動、農業領域適應氣候變化行動、生態系統適應氣候變化行動、基礎設施適應氣候變化行動、城市與人居環境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敏感二三產業適應氣候變化行動、自然災害應急和綜合治理行動。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加大資金投入、強化科技支撐、提升基礎能力、開展試點示范、深化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