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適當下調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在“煤電聯動”基礎上更要“環境聯動”。
會議要求利用降價空間,適當疏導天然氣發電價格以及脫硝、除塵、超低排放等環保電價的突出結構性矛盾,促進
節能減排和大氣污染防治。
煤炭在我國能源結構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從煤炭轉化來的
電力又是我國最重要的二次能源。眼下煤價低迷,及時落實聯動機制下調電價,有助于產業鏈各環節同時受益,降低成本,增加企業活力,并為下一個景氣周期的啟動奠定基礎。但是,我們不能忽視煤電轉化過程中的環境外部性,更不能“奢望”電價的長期低廉,否則“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可以預見,隨著可持續發展基本國策日益深入貫徹,電價不會只和煤炭掛鉤,還會越來越密切地與環境“聯動”。
據悉,2012年12月25日,國務院正式發布《關于深化電煤
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當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以年度為周期,相應調整上網電價。此后2013年10月和2014年9月,上網電價曾兩度下調,但是均與疏導環保電價矛盾有關,而且銷售電價也未按規定隨之聯動調整。
此次常務會決定,按照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下調全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約2分錢,同時實行商業用電與工業用電同價,將全國工商業用電價格平均每千瓦時下調約1.8分錢。此舉直接減輕了企業電費負擔,并且起到兌現和穩定市場預期的雙重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