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人民政府,市直相關單位:
現將《太原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5月28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碳達峰
碳中和決策部署,做好我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山西省碳達峰實施方案》《山西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國家碳達峰試點(太原)實施方案》等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標
2030年前,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
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基本建立;建筑
節能、綠色建筑和綠色低碳建造等水平大幅提高,綠色低碳城市、縣城和鄉村建設成效顯著;基礎設施低碳運行水平不斷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大幅提升,用能結構和方式持續優化,可再生能源應用更加充分;城市整體性、系統性、生長性增強,綠色建造和綠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廣,人居環境持續改善,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質量明顯提高。
二、建設綠色低碳城市
(一)構建城鄉低碳集約發展格局。以建設國家區域中心城市為牽引,融入“一帶一路”和京津冀一體化發展,優化城市結構和布局,推動組團式發展,科學確定城市形態、密度、功能布局和建設方式。建立以綠色低碳為突出導向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機制,合理控制城市開發強度,堅持“留改拆”推動城市更新,新建住宅建筑宜低于80米,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新城新區合理控制職住比例,促進就業崗位和居住空間均衡融合布局。大力實施城市生態修復,完善城市生態系統,加強生態廊道、景觀視廊、通風廊道、濱水空間和城市綠道統籌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態空間和防洪排澇空間,因地制宜系統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高水平推進“錦繡太原城”生態建設。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線
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綠色慢行交通設施,主城區道路網密度應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推動城鄉數字化發展,加快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建設,打造智慧城市基礎平臺,推動數字孿生城市、數字建筑建設。〔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規資局、市審批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數據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項任務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貫徹落實,以下不再逐一列出〕
(二)推進基礎設施低碳運行。將綠色低碳理念融入城市更新行動,強化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實施供熱、供水、供氣、排水等老化管網和設施更新改造,到2030年供熱管網熱損失較2020年下降5個百分點。加快推進老舊供水管網改造,積極開展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試點建設,持續完善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優化管理。加快節水型城市建設,擴大再生水利用范圍,到2030年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達30%。實施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改造和城鎮污水資源化利用行動,合理確定設施總體規模和布局,提高生活污水設施處理效率。推進供氣數字化平臺建設,提高管理效率。推動建筑熱源低碳化,合理開展熱電聯產,積極利用電廠余熱、工業余熱、污水熱源等供熱應用。加強城市設施與原有河道、湖泊等生態本底的有效銜接,綜合采用“滲、滯、蓄、凈、用、排”方式,加大雨水蓄滯與利用,因地制宜、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平均可滲透面積占比達到45%。進一步推進垃圾分類處置,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
運輸、分類處理系統,推動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5%左右。開展人行道凈化和自行車專用道建設專項行動,推進軌道交通1號線、3號線建設,完善城市軌道交通站點與周邊建筑連廊或地下通道等配套接駁設施,加大城市
公交專用道建設力度,提升城市公共交通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綠色交通出行比例穩步提升。推進城市綠色照明,到2030年LED等高效節能燈具使用占比超過80%,主城區建成照明數字化系統。(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城市綠化網絡。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打造公園城市,優化綠化規劃控制,拓展城市綠化空間。實施綠化提質改造行動,推動現有公園、交通沿線改善植物群落結構,提高綠地固碳效益。加快推動城六區實施“百園增綠”工程,建設一批1萬平方米以上小型公園綠地。實施百姓“身邊增綠”行動,充分利用城鎮廢棄地、空地等,因地制宜建設“口袋公園”、小微綠地、綠色驛站。因地制宜發展城市空間立體綠化,形成城市立體綠化新景觀。全面提升城鎮園林綠化水平,開展城市園林綠化提升行動,到2025年底,建成區綠地率達到40.3%;到2030年,建成區綠地率達到41%,全市城鎮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4平方米以上,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達到85%,城市萬人擁有綠道長度達到1.2公里。(市園林局、市規資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建設綠色低碳社區。推廣功能復合的混合街區,倡導居住、商業、無污染產業等混合布局。通過步行和騎行網絡串聯若干個居住社區,構建十五分鐘生活圈。按照《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試行)》,推動完整居住社區建設試點工作,以點帶面逐步提高全市居住社區建設水平。持續開展綠色社區創建行動,將綠色發展理念落實到社區設計、建設、管理和服務等全過程。促進零碳社區技術體系研究,探索零碳社區建設。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向居家養老、家政、托幼等多領域延伸,在步行范圍內滿足業主基本生活需求。倡導低碳生活方式,引導居民減少一次性消費品和包裝用材消耗,營造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新風尚。推動建筑供暖、生活熱水、炊事等向電氣化發展,促進高效直流電器與設備應用。推動優化分質供水,熱水系統和高品質直飲水入戶。鼓勵選用綠色家電產品和新能源汽車,推進社區充換電設施建設。(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房產局、市委社會工作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發展綠色低碳建筑。持續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100%(其中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30%);公共建筑和地上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大型住宅小區執行一星級及以上標準,超限高層建筑執行三星級標準;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區內新建建筑全部達到一星級及以上標準(其中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筑比例達到30%);鼓勵國有資金投資的公共建筑及有條件的項目執行二星級及以上標準。綠色建筑項目要嚴格落實勘察設計質量承諾制和勘察設計質量終身負責制,規范執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施工圖專項設計文件專家論證制。進一步加強綠色建筑監管,開展綠色建筑專項驗收監督,強化審管結合,建立有效的專項驗收監督與竣工驗收備案的銜接機制。嚴格執行新建建筑節能標準,鼓勵標準
化工業廠房按照節能標準設計、建設及改造。積極推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電氣化,加快推廣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以武宿零碳機場建設為重點開展零碳建筑試點。積極建設綠色低碳住宅,推行菜單式全裝修交付模式,鼓勵支持裝配化全裝修在新建商品住宅項目中的應用。持續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運用
市場化模式加快推進學校、醫院、政府機關等公共機構和大型商貿綜合體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提高既有建筑節能水平。推進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和統計分析,加強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運行調適,提升設備能效。(市住建局、市審批局、市能源局、市機關事務局、市教育局、市衛健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行綠色低碳建造。繼續發展裝配式建筑,政府投資的大型公共建筑(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優先采用鋼結構,鼓勵建設鋼結構住宅,穩步推廣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到2030年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45%。推廣智能建造,積極應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實現設計、生產、施工協同。提高預制構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廣建筑材料工廠化精準加工、精細化管理。以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為載體,促進智能化生產技術創新與跨界融合,逐步形成一批基礎完善、運營成熟的現代化建筑產業園區。落實政府采購支持綠色
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相關要求,推動政府投資工程率先采用綠色建材,積極推廣綠色建材工程應用。加強施工現場管理,積極推廣節能型施工設備,監控重點設備耗能,對多臺同類設備實施群控管理,提升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和資源化處置水平。到2030年,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損耗率比2020年下降20%,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 噸/萬平方米,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5%。(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優化建筑用能結構。積極推動建筑用能低碳化,全市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爭達到8%。推進建筑光伏一體化應用,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積極推動在學校、醫院、政府機關等既有公共建筑和工業廠房建筑屋頂加裝光伏系統,在有穩定熱水需求的建筑中積極推廣太陽能光熱建筑應用。加快智能光伏應用推廣,以“光伏+儲能”為重點,推廣“光儲直柔”、蓄冷蓄熱等技術應用,在新建居住建筑和新建公共建筑中,因地制宜嘗試太陽能光伏、光熱、地熱能、空氣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創新應用試點,積極解決供暖、制冷、照明、通風、生活熱水、炊事和物業、園林、環衛、交通設備充電等用能需求,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
電力。積極鼓勵具備條件的政府投資建設的新立項公共建筑采用“地熱能+”多能互補的用能結構。積極探索建筑用電設備智能群控技術,在滿足用電需求前提下,合理調配用電負荷,實現電力少增容、不增容。(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能源局、市機關事務局、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規資局、國網太原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打造綠色低碳縣城和鄉村
(八)推進縣城綠色低碳水平。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推進城鄉建設和管理模式低碳轉型,嚴格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控,優化用地指標分配方式,以綠色低碳理念引領縣城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縣城“營建要則”落地實施。嚴守縣城建設安全底線,加強防洪排澇減災工程建設。因地制宜有序控制縣城建設密度、強度和建筑高度,位于生態功能區、農產品主產區的縣城建成區人口密度控制在0.6-1萬人/平方公里,建筑總面積與建設用地面積的比值控制在0.6-0.8;建筑高度要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住宅以6 層為主,最高不超過18層,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筑的應嚴格充分論證,并確保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到位;6層及以下住宅面積占比應不低于70%。推進生態綠道和綠色游憩空間等建設,建設適宜步行的縣城交通體系,推行“窄馬路、密路網、小街區”,縣城內部道路紅線寬度不超過40米,廣場集中硬地面積不應超過2公頃,步行道網絡應連續通暢。因地制宜推行以街區為單元的公共服務設施統籌建設方式,有序推進縣城市政公用、公共服務、環境衛生等設施提級擴能,引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市住建局、市審批局、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建設生態宜居鄉村。開展綠色低碳村莊建設,提升鄉村生態和環境質量。保護鄉村生態田園格局,合理布局鄉村居民點,傳承傳統建筑和鄉村聚落綠色建造智慧,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公共服務能力,減少資源能源消耗。在村莊建設中遵循鄉村發展規律,尊重自然生態和村莊肌理,堅持不挖山、不填湖、不毀林,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注重提升農房服務配套和村莊環境,鼓勵新建農房向基礎設施完善、自然條件優越、公共服務設施齊全、景觀環境優美的村莊聚集。(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規資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發展綠色低碳農房。結合當地氣候條件、傳統習俗等因素,引導新建農房執行《農村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 (GBT50824-2013)、《農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術指南(標準)》 (DBJ04/T4 16-2020)等標準,綜合考慮農房建筑結構安全和農戶經濟承受能力,因地制宜探索推廣被動式陽光房等現代農房建造方式,推廣使用綠色節能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注重綠色節能技術設施與農房的一體化設計,提高農房能效水平。加強對傳統建造方式的傳承和創新,注重采用鄉土材料、鄉土工藝,鼓勵技術單位和高等院校開展傳統生土建造技術改良方面的研究,推動相關科研成果有效推廣應用。(市住建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促進生活垃圾污水處理低碳化。推進農村污水處理,合理確定排放標準,因地制宜推廣小型化、生態化、分散化的污水處理工藝,規范設施運行管理,推行微動力、低能耗、低成本的運行方式。加快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到2025年底鎮區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建制鎮全部具備生活污水處理能力。積極推廣農村生活垃圾“四分法”,推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倡導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實現源頭減量。按照“戶分類、村收集、鄉(鎮)轉運、縣處理”的方式,突出以城帶鄉,將農村生活垃圾納入城鎮垃圾處理體系,推動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到2025年底,全市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覆蓋的自然村比例達到98%。(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推動鄉村用能低碳化。加快熱力管網建設,關停集中供熱范圍內的分散燃煤小鍋爐,部分中心集鎮、新農村建設集中供熱熱源設施。淘汰50噸及以下燃煤采暖鍋爐和經營性鍋爐。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空氣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鄉村供氣、供暖、供電等方面的應用,大力推進農房屋頂、院落空地、農業設施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充分利用太陽能光熱系統提供生活熱水,鼓勵使用太陽能灶等設備。推動綠色智能家電消費,推廣高能效的家電、智能家電,引導炊事、供暖、照明、熱水等用能向電氣化發展。(市能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規資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十三)健全支撐體系。建立健全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協調機制,推動制定綠色低碳發展的地方性
法規和政策,貫徹落實綠色建筑、建筑節能、零碳建筑、綠色建造等技術標準和政策要求。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等數據共享機制,提升建筑能耗監測能力。完善支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的相關財政政策,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探索綠色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為綠色信貸和投資綠色項目提供專業化金融服務,鼓勵保險機構創新保險產品和服務。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規資局、市審批局、市園林局、市房產局、市水務局、市能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機關事務局、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工信局、市數據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委金融辦、國網太原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創新發展模式。建立完善基層社會組織體系,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共建共治共享的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健全政府主導、群團帶動、社會參與機制。建立健全城市體檢評估制度,圍繞生態宜居、健康舒適、安全韌性、交通便捷、風貌特色、整潔有序、多元包容、創新活力等方面開展城市自體檢。開展鄉村建設評價,逐年分批對縣域鄉村建設情況進行分析和評價,引導鄉村人居環境持續改善。聚焦能源系統優化、市政基礎設施低碳運行、零碳建筑及零碳社區等重點領域,組織開展基礎研究、技術攻關、工程示范和產業化應用,推動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產業培育協同發展。(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審批局、市能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委社會工作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加強組織領導。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城管局等市直相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強協作,及時溝通協調解決推進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過程中遇到的
問題,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舉措,將各項任務落實落細。(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規資局、市審批局、市園林局、市房產局、市水務局、市能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機關事務局、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工信局、市數據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委金融辦、市委社會工作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加強宣傳培訓。將碳達峰碳中和作為城鄉建設領域領導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提高綠色低碳發展能力。加強業務培訓,提高規劃、設計、施工、運行相關單位和企業人才業務能力。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大力宣傳成熟模式和優秀案例,推廣可復制經驗做法。利用“節能宣傳周”“全民節能行動”等活動,宣傳倡導綠色低碳生活和消費方式,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降碳節能,引導公眾自覺履行節能
減排責任。(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