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
電力中長期
市場基本規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則》)。《規則》共十三章,涵蓋市場成員、交易品種和價格機制、交易組織、交易校核、合同管理、計量和結算、信息披露等內容。電力市場成員包括經營主體、電力市場運營機構和提供輸配電服務的電網企業。交易品種和價格機制方面,電力中長期交易包括數年、年度、月度、月內等不同交割周期的電能量交易;根據交易組織方式不同,電力中長期交易包括集中交易和雙邊協商交易兩種。綠電交易價格由電能量價格與綠電環境價值組成,并在交易中分別明確。綠電環境價值不納入峰谷分時電價機制以及力調電費等計算,具體按照國家有關
政策規定執行。省內綠色電力交易不單獨組織集中競價和滾動撮合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