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發電是國際先進國家開發利用太陽能的主要方式,在我國,對緩解可再生能源
電力集中開發面臨的“棄風”、“棄光”限電
問題,減少集中式開發的補貼需求,特別是增加城市中的清潔能源供應具有重要意義。2013 年以來,國家通過頒布電價、加大補貼、簡化審批等方式,制定了規模化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戰略。但一年多以來,我國分布式光伏發展規模仍低于預期,屋頂協調難、融資貸款難、商業模式單一等問題仍普遍存在。為識別當前制約我國分布式光伏發展的瓶頸問題,分析深層次原因,提出完善
政策建議,我們于 2014年7月、8月和10 月分別赴廣東省三水市、
浙江省嘉興市,以及
山東省聊城、濟南、泰安、淄博、濰坊、青島等市開展了調研。
我國分布式光伏發展背景
太陽能光伏是一個高新技術行業,我國光伏產業經歷了幾個發展階段。從 2003 年開始實施 “送電到鄉”等國家扶貧項目起步,到2005 年 《可再生能源法》 頒布, 國內興起了一批光伏產品制造企業,在
江蘇、浙江、
江西、
河北等省,逐漸形成了光伏產業集聚區,并涌現了尚德、 英利、 賽維LDK 等十幾家在國際資本
市場上市、 市場份額全球領先的企業。但由于光伏發電成本較高,這些企業主要以出口國外市場為主,國內市場應用規模很小。自 2009 年全球金融危機以來,國際光伏市場需求大幅萎縮,尤其是自 2011 年開始,歐美國家對我國光伏產業實施“雙反”調查, 隨后征收高額關稅,嚴重依賴國際市場的國內光伏企業面臨生死存亡。考慮到十年來光伏產品價格下降了幾乎一個量級, 為支持光伏產業發展, 國家從 2013 年 開始,提出大力擴大國內光伏市場應用。分布式光伏貼近電力用戶,節省了輸配電成本,大大降低了補貼需求,同時也是城市中為數不多的可開發清潔能源,因而國家提出要大力開拓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相關政府部門當年陸續出臺了光伏發電價格、補貼、稅收等方面相關鼓勵政策,頒布了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并網接入等管理規定,并提出未來幾年每年新增光伏發電 1000 萬千瓦、其中分布式占 800 萬千瓦的發展目標,還將建設 18 個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并將聯合國家開發銀行,在示范區內探索規模化的商業開發和融資模式。電網公司也公布了分布式項目并網條例和標準,簡化并網程序。 浙江、江西等省市縣各級政府出臺了額外補貼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然而,盡管各級政府高度重視、聯合施策,我國分布式光伏發展仍低于預期。截至 2014 年上半年,光伏發電并網總裝機容量 2108 萬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 394 萬千瓦,僅占19%,與發展目標相差甚遠。特別是在 2013、2014 年國家和地方政府密集出臺多項支持政策條件下, 2014年上半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裝機 84 萬千瓦,僅實現年度發展目標的十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