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組織開展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存量項目申報工作的函
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中山供電局:
按照《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申報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存量項目的通知》(粵發改能源函〔2025〕1633號)的通知要求,我局現組織開展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存量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如下: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
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136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能源局關于印發<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25〕號),為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以2025年6月1日為節點劃分存量項目和增量項目,施行不同
政策。
一、申報范圍及要求
(一)申報范圍:中山市范圍內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
(二)申報要求:
1.項目已依法依規完成備案手續;
2.項目接入電網電壓等級10千伏及以上;
3.項目已于2025年6月1日前投產;
4.項目若未在2025年6月1日前以備案登記時的全部容量投產,項目單位可將重新登記備案,申請變更項目備案容量為2025年6月1日前已部分投產的容量。該項目可作為存量項目開展申報工作。
二、申報材料
(一)電網企業出具的并網驗收意見,其中裝機容量為6兆瓦以下的項目僅需提交電網企業出具的并網驗收意見;
(三)電力質量監督機構出具的質量監督報告;
(四)若項目單位無法提供電力業務許可證、質量監督報告,項目單位還需額外提供沒有辦理上述文件的原因說明材料;
(五)中山市申報納入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存量項目(接入10千伏及以上電網電壓等級)清單表(以下簡稱:項目清單表)。
三、申報方式及申報時間
請各鎮街會同供電分局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項目開展申報。項目單位應在10月13日(星期一)前將文件材料(加蓋公章)及項目清單表(可編輯電子版)提交至項目所在鎮街進行審核,待鎮街審核無誤后,由鎮街于10月14日前(星期二)將紙質材料送達我局聯系人,項目清單表電子版通過粵政易發送至聯系人。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認真組織審核。各鎮街務必認真組織申報,會同各供電分局對項目投產時間進行審核確認,必要時赴現場核實,確保不虛報、不遺漏,嚴格開展存量項目申報工作。虛報瞞報有關信息項目,不得納入存量項目清單。
(二)加強服務指導。項目納入存量項目范圍后,各鎮街能源主管部門應會同各鎮街供電分局,指導項目單位在2025年底前完善項目核準(備案)、電力業務許可證、質量監督報告及并網等相關手續變更,及時清理不具備建設條件的項目。
附件:1.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申報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存量項目的通知
2. 中山市申報納入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存量項目(接入10千伏及以上電網電壓等級)清單表
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