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碳”目標是我國基于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責任擔當而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必將引領經濟社會發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系統性變革。而推動能源利用向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方向轉變,是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關鍵著力點。“雙碳”目標為我國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注入強大動能。
近年來,為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
碳中和,我國多部門協同聯動,共同構建了“1+N”政策體系。在這一多層次、多維度的綠色發展框架中,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被賦予了至關重要的角色。其中,“1”即2021年印發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是統領全局的戰略性綱領;“N”則涵蓋能源、工業、
交通、建筑等關鍵領域的實施方案與支撐政策,共同編織出一張系統推進“雙碳”目標的精密網絡。作為“N”中的核心指導文件,由國務院印發的《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明確提出要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并將其列為首要任務,凸顯了能源系統變革在推動實現“雙碳”目標中的基礎性作用。此外,《“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和《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等配套政策相繼出臺,共同形成了多維協同的政策體系,為我國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實踐指引。
在“1+N”政策體系的強力引領下,我國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取得了顯著成就,為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奠定了堅實基礎。在能源結構優化方面,我國可再生能源實現跨越式發展。2023年,全國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歷史性超過火電裝機,占全國發電總裝機的比重突破50%,迎來了里程碑式的轉折點。我國正在建設全球最大的清潔發電體系,沙漠、戈壁、荒漠地區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穩步推進,源源不斷的綠色
電力正加速替代傳統化石能源。在能源效率提升方面,通過持續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實施重點領域
節能改造,我國單位GDP能耗呈現持續下降趨勢,為有效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和
碳排放總量快速增長作出了重要貢獻。同時,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活力持續迸發,新質生產力加速形成。我國在高效光伏電池、陸上超大型風機、儲能技術、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CCUS)等領域已達到國際先進甚至領先水平。此外,全國電力
市場體系與
碳市場建設也取得關鍵進展。市場機制的不斷完善,為我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推動企業綠色低碳轉型注入了重要力量。
持續發力 加速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在“雙碳”目標引領下,我國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仍面臨諸多結構性挑戰。能源安全方面,受“富煤、貧油、少氣”的資源稟賦制約,煤炭在我國能源消費中的主導地位短期內仍將延續。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的大規模發展受其間歇性、波動性限制,對電力系統穩定性和調峰能力提出極高要求。若傳統能源退出過快,而新能源支撐能力尚未健全,可能引發供應風險,威脅能源安全。技術研發層面,盡管新能源成本顯著下降,但其發電效率受自然條件限制,并網配套的電網改造與儲能設施建設成本依然較為高昂。部分關鍵核心技術尚未實現商業化突破,制約了新能源消納與深度脫碳進程。同時,高耗能產業綠色改造投入巨大,企業面臨較高轉型成本。社會層面,能源轉型伴隨傳統產業收縮與綠色產業興起,可能引發劇烈的產業結構調整與勞動力轉型壓力,部分資源型地區可持續發展面臨挑戰。市場機制建設方面,現有能源市場、電力市場和碳市場建設仍不完善,不同市場之間缺乏有效協同,難以充分體現資源稀缺性、環境成本與綠色價值。此外,不同區域、不同能源品種之間存在壁壘,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能源市場體系尚未完全建立,限制了既有能源資源的優化配置。因此,為更好發揮“雙碳”目標在引領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中的作用,可從以下幾個方面持續發力。
第一,堅持“先立后破”,保障能源安全平穩過渡。統籌好發展與安全、
減排與保供的關系,優先發展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積極推動核電、水電等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同步加快新型儲能設施建設和電網智能化改造,全面提升電力系統的靈活調節能力和可靠性。傳統能源退出應有序穩妥,必須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礎上,充分發揮煤炭、煤電在過渡期內的支撐調節和應急保障作用,堅決避免“一刀切”式退出。
第二,強化科技創新,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瓶頸。將科技創新作為推動能源轉型的根本動力,通過政府引導與市場機制雙向發力,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集中力量攻克大規模儲能、高效光伏發電、低成本CCUS和綠氫制儲輸用等關鍵核心技術。將數字化、智能化技術的開發與應用提升至戰略高度,推動數智技術與能源系統深度融合,加快建設源網荷儲一體化的智慧能源系統,全面提升能源生產、傳輸、消費與存儲的全鏈條智能化水平。聚焦可控核聚變等未來能源領域,加強前沿探索與核心技術攻關,積極培育未來能源產業。
第三,注重公正轉型,統籌區域和產業協調發展。制定并實施有針對性的產業、就業和區域扶持政策,對傳統能源富集地區加大財政轉移支付,支持其培育發展接續產業和替代經濟。結合不同區域資源稟賦和發展階段,因地制宜制定梯次有序的碳達峰行動方案,確保轉型節奏的科學性和連續性。加強傳統高碳產業與新興綠色低碳產業之間的協同和銜接,通過技術改造、產業鏈延伸,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建立健全社會風險預警與補償機制,確保轉型過程的公平性和包容性,使綠色發展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眾。
第四,完善市場機制,充分發揮價格信號的引導作用。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電力市場體系,持續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綠色電力交易和綠證制度。進一步健全碳
排放權交易市場,逐步擴大行業覆蓋范圍,穩妥推行免費和有償相結合的碳排放配額分配方式,建立有效體現碳成本的定價機制,加快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建設,構建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國際影響力的碳市場。
(本文系研究闡釋黨的二十大精神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的體制機制研究”(23AZD060)階段性成果)
(作者系武漢大學人口·資源·環境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