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大連市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2026版)》于近日正式實施。新規突出精準化、規范化、人性化三大導向,實現了剛性約束與柔性執法的統一。其中最突出的亮點是“免罰清單”從19項大幅擴容至45項,覆蓋了環評、污染防治設施運維、在線監測數據異常等常見輕微違法行為,鼓勵企業主動糾錯。另一重大調整是,處罰計算方式由原來的“裁量額百分比”改為以“法定最高罰款金額”為統一基準,明確了從輕、減輕處罰的固定比例,徹底告別了過去“區間內浮動”的模糊性,讓企業對處罰結果“心中有數”。此外,新規還將“企業規模”納入從輕處罰考量因素,并新增了
碳排放配額清繳等新領域的處罰標準,使制度更具適配性和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