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能源局、國家林草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動小水電綠色轉型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加快推動小水電綠色轉型高質量發展作出系統部署,要求以建設安全、綠色、智能、惠民的小水電為目標,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鞏固分類整改成果,實施以促進河流生態保護修復為重點的小水電綠色改造提升。為何在此時印發這一指導意見?具體作出了哪些部署?有哪些
政策保障?本報記者為此采訪了業內相關專家。
為小水電綠色發展指明目標
《指導意見》提出,到2035年,小水電布局進一步優化,生態流量科學確定、全面落實,受影響河流生態系統有效修復,安全生產水平全面提升,助力鄉村全面振興作用充分發揮,基本實現電站智能化、集約化、標準化,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相適應的小水電高質量發展格局。
“水利部等七部門印發的《指導意見》,立足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小水電轉型提質劃定清晰路徑。”
北京市海淀區政協委員,民進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專委會委員萬金紅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嚴控增量、優化存量是推進河流生態修復、推動小水電內涵轉變轉變的基礎;小水電智能化、集約化、標準化改造是補齊安全短板,提升運行質效的手段。
《指導意見》指出,要嚴格控制開發建設小水電。嚴禁在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禁止開發河段新建小水電。除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保障海島邊防等偏遠地區和電網未覆蓋地區供電安全,新建水源、引調水、航運樞紐等綜合利用工程或利用不新增河流阻隔影響情況下的已有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發電設施等情形外,原則上不再新建小水電站。嚴禁未批先建,新建、在建項目要依法嚴格落實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同時,引導裝機容量小、運行管理和本質安全水平低、設施設備老化失修且改造不經濟、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等老舊電站有序退出。
小水電不僅要綠更要智慧
“小水電在解決農村用電、助力脫貧攻堅、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理事長張野表示,近年來,推進小水電綠色改造和現代化提升成為行業發展的主基調。在國家有關部門決策部署下,在全體行業同仁的精誠合作下,推動小水電綠色轉型與高質量發展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并在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在生態環保、鄉村振興、精準扶貧等方面做出了積極貢獻。
《指導意見》強調,要完善生態保護與修復措施。統籌生活、生態、生產用水需求,結合河流特性、水文氣象條件和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科學確定小水電生態流量,做好與河湖生態流量目標的銜接。涉及自然保護地、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等生態功能重要區域的,要組織專題論證,并每5年左右評估生態流量泄放效果。按規定實施改造或增設專用生態泄水設施、生態機組等措施,確保小水電站穩定足額下泄生態流量。實施生態調度,重點保障枯水期、沉水植物萌發期及魚類繁殖期等敏感期下游基本生態用水需要,推動季節性限制運行。開展小水電站壩下減脫水河段調查與評估,科學論證、因地制宜采取修建生態跌坎、生態堰壩、過魚設施等措施,推動恢復河流連通性。
《指導意見》還要求,實施小水電改造提升,以建設安全、綠色、智能、惠民的小水電為目標。推進智能化改造,強化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應用,完善根據降水、來水以及調度要求、生態流量需求實現自主開停機、蓄放水、負荷動態優化調節等功能。推動集約化運行,引導運營主體以流域或區域為單元,科學布局集控平臺和智能運維中心,實現電站群遠程實時精準控制、聯合優化調度。推行標準化管理,引導運營主體組建規范專業的運維隊伍,建立常態化從業人員技能培訓體系。
推動恢復河流連通性。開展小水電站壩下減脫水河段調查與評估,在受影響河段,科學論證、因地制宜采取修建能保障河湖連通性的生態跌坎、生態堰壩、過魚設施等生態修復措施,改善攔河閘壩下游河湖生境條件,為水生生物營造棲息環境。涉及自然保護地、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棲息地等生態功能重要區域,造成魚類洄游通道或生境阻隔的,應當組織專題論證,必要時采取修建過魚設施、實施增殖放流、采用魚類友好型水輪機等補救措施恢復河流連通性。
《指導意見》還明確,要發揮小水電助力鄉村全面振興與調節保障作用。將小水電綠色改造提升與農村新型能源體系建設和縣域共同富裕等相結合,支持農村集體以資源、資金等入股。推進小水電多能互補建設,依托小水電快速調節特性與儲能潛力,實施小水電綠色改造提升與風光儲多能互補項目。強化小水電應急保障能力,充分發揮小水電分布式電源優勢,提升鄉村供電可靠性和質量,支持小水電站(群)納入虛擬電廠,發揮調頻、備用及爬坡輔助服務等
電力系統調
節能力。
多元政策保證小水電綠色發展
《指導意見》提出,建立健全多元政策保障。因地制宜健全小水電上網電價
市場化機制,合理反映生態修復和治理成本。支持新投產的小水電項目上網電量核發可交易綠證,完善小水電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強化部門與地方協同配合,建立中央統籌、流域協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深入推進技術創新,加強小水電本質安全監測、檢測、評價關鍵技術及裝備研發,深化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應用,持續推進小水電標準國際化。
“基層政府應壓實屬地責任,分類施策、精準推進,妥善做好小水電整改提升與有序退出,以綠色發展實效守護江河安瀾、賦能鄉村振興。”萬金紅強調。
《指導意見》還提出,各地要積極宣傳小水電綠色轉型高質量發展的成功經驗和典型做法,加強小水電科普,營造小水電綠色發展良好氛圍。要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和監督機制,發揮小水電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暢通公眾監督渠道,推動各方力量廣泛參與,共建共治。
一些地區已經開始探索小水電綠色發展之路。2024年,
湖南在全國率先出臺《關于加快推進小水電集約化物業化智能化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通過宣傳引導、市場運作、科技賦能、系統治理、示范引領等方式大力推進小水電智能化改造、集約化運行、物業化管理。
2009年起,水利部參考國外綠色水電建設經驗,構建了綠色水電評價指標體系;2017年,發布綠色小水電評價標準;2024年,發布了小水電綠色發展典型做法案例。
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等十部門聯合印發了《綠色低碳轉型產業指導目錄(2024年版)》,首次將小型水電站更新改造納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