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3 月,長沙市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長沙市綠色建筑標識管理的通知》,并將于 5 月 1 日正式施行,推動當地綠色建筑從 “全面普及” 向 “品質躍升” 轉型。新規明確綠色建筑標識分為一、二、三星級,認定流程包含申報、審查、公示與公告等環節,確保公開公正。同時構建了從預評價、施工圖審查到竣工驗收的全流程閉環管理體系,要求建設單位完成預評價并形成自評報告,竣工驗收不符合綠色建筑要求的不得出具合格報告。此外,獲標識項目需每年上報運行數據,虛假宣傳、數據造假等行為將面臨整改甚至撤銷標識的處罰。到 2030 年,長沙將建成建筑能耗與
碳排放數字化智能監管體系,打造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