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雙碳”目標持續推進的背景下,銀行業ESG信息披露已從
市場選擇逐步變為監管剛需,成為衡量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能力與綠色轉型成效的標尺。回顧近年國有大行 ESG 報告披露實踐,不難發現:銀行碳信息披露的重點,不在范圍一、二,而在范圍三。唯有錨定范圍三,才能真正抓住銀行
碳管理的核心,讓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精準服務實體經濟低碳轉型。
一、范圍一、二信息價值有限,范圍三才是“主戰場”
從數據特征來看,銀行自身運營
碳排放(范圍一、二)基數極低,極易受統計口徑調整影響而出現劇烈波動。2025 年郵儲銀行碳排放總量同比大幅上漲、范圍一排放顯著攀升,原因之一便是首次納入全行自營機構,并非實際排放激增。這一現象直觀印證:范圍一、二排放僅代表銀行“小
碳足跡”,數據波動大、信息含金量低,無法反映銀行在綠色轉型方面的真實貢獻。
真正決定銀行業碳
減排體量、關聯實體經濟轉型的,是范圍三碳排放—— 即銀行貸款、債券投資、資產管理等全品類投融資活動所產生的間接碳排放。作為銀行資產端碳排放的絕對主體,范圍三是綠色金融落地、轉型金融發力的重要場景,也是當前銀行碳信息披露最突出的短板。無論是國際準則還是國內監管,對范圍三的核算規范、披露要求均存在明顯缺口,成為制約銀行業碳管理提質的關鍵瓶頸。
二、重形式輕實質,核心維度待完善
當前國內銀行 ESG 信息披露已實現覆蓋面提升,但整體仍處于“合規導向”向“價值導向”過渡階段,質量尚存短板。
其一,披露數量不等于披露質量。交易所可持續信息披露指引已劃分強制與自愿范疇,但多數銀行報告存在“重形式、輕實質”
問題:碳排放核算方法顆粒度不足、方法論不具備橫向可比性、數據邊界模糊不清。即便披露上百個指標,缺乏統一口徑與驗證機制,只會形成信息噪音,無法為市場與監管提供有效決策依據。
其二,ESG 高管考核量化不足、實質偏弱。六大國有銀行均已將ESG 指標納入高管考核體系,從目前發布信息看,僅農業銀行、
交通銀行、郵儲銀行公布具體量化指標,多數銀行未明確考核權重、完成情況及與薪酬、晉升的關聯邏輯。銀行業ESG考核不應簡單照搬制造業模式,而應聚焦綠色信貸增速、高碳行業貸款壓降、范圍三
碳強度等實質性指標,真正以考核驅動戰略落地。
其三,
碳市場履約披露從“靜默”走向“透明”仍需提速。據報道,目前已有 24 家銀行參與
北京碳市場履約,但此前長期“做了不說”,直至2025年才有中國銀行、農業銀行、郵儲銀行等主動披露相關情況。參與地方碳市場的銀行,應將履約信息常態化披露,作為范圍一、二數據的重要驗證依據,以公開透明履行社會責任。
三、范圍三是銀行碳管理的“深水區”與破局關鍵
范圍三核算與披露,是全球金融業共同面臨的挑戰,對中國銀行業而言更是轉型核心。當前銀行范圍三管理面臨三大困境:核算標準不統一、投融資數據獲取難度大、披露覆蓋率與可信度不足。不同銀行采用的排放因子、核算邊界、測算方法差異顯著,導致數據無法橫向對比,監管與市場難以精準評估銀行低碳轉型實效。
破解這一
難題,需從標準、監管、考核、激勵全鏈條發力,推動銀行碳信披從“被動合規”轉向“主動作為”。
一是統一核算標準。推動出臺銀行業范圍三專項核算指引,明確核算邊界、測算方法、數據來源與
第三方驗證機制,保障數據可比、可信、可追溯。
二是強化強制披露。逐步將范圍三納入監管強制披露范疇,設置合理過渡期,推動銀行分階段、分維度實現全覆蓋。
三是提升披露質量。建立以“準確性、可比性、可驗證性”為核心的信披評價體系,而不是“有無披露”的形式化判斷。
四是疊加監管激勵。將范圍三管理成效與綠色金融評價、央行評級、監管激勵
政策掛鉤,形成“披露—管理—激勵”正向循環。
五是深化信息透明。鼓勵銀行主動披露投融資碳強度、高碳行業風險敞口、低碳轉型路徑與階段性目標,全方位提升資產端碳信息透明度。
中國銀行業ESG信息披露已走過從無到有的起步階段,未來的核心任務是從“有量”走向“提質”。銀行作為低碳轉型推動者,必須跳出自身運營“小碳足跡”的局限,聚焦投融資“大碳足跡”,以范圍三碳信息披露為抓手,將碳管理深度嵌入發展戰略、資源配置與績效考核體系。
唯有如此,銀行業才能真正發揮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的杠桿作用,以高質量碳信息披露支撐科學決策、引導市場預期,切實服務國家“雙碳 目標落地,助力實體經濟實現安全、有序、高效低碳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