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樣的企業可以申請“氣候領袖企業”?
“氣候領袖企業”由企業自愿申請,申請企業需證明同時滿足以下必備條件,方可獲得 “氣候領袖企業”的申請資格,申請企業類別包含兩類:
類別I:工業企業、公共服務機構
① 年綜合能耗1萬噸標煤以上;
② 申請日前三年無重大安全、質量、環境事故,無違法行為,無不良誠信記錄;
③ 遵守執行國家相關的產業
政策,滿足國家有關能效標準要求;
② 申請日前三年無重大安全、質量、環境事故,無違法行為,無不良誠信記錄;
③ 節能低碳技術、產品及服務的
市場占有率居同行領先水平 。
2. 申請“氣候領袖企業”的流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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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項目秘書處提交申請及相關材料。企業可通過郵件申請“氣候領袖企業”,發送申請材料至CLP@cceee.org.cn。申報材料詳細信息請參考項目實施手冊,或登陸 www.efchina.org 及 www.cceee.org.cn查詢。(網站將于11月15日上線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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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受理后,進入評審環節。評審分為文件評審、現場評審和綜合評審。專家組將根據“氣候領袖企業“評價指標體系,對企業進行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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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評審的企業,經公示后,獲得“氣候領袖企業”稱號。
3. 氣候領袖企業的評選標準是怎樣的?
評審專家組將根據《氣候領袖企業評價指標和標準》,開展評審工作。這些指標和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對一類申請企業而言,評價指標主要包括碳排放強度、能源消耗、技術和管理先進性、企業領袖影響力等因素;對二類申請企業而言,評價指標主要包括社會
碳減排貢獻、專業技術能力、企業領袖影響力等因素。
4. 氣候領袖企業的權益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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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使用“氣候領袖企業”標識,開展
節能減排的相關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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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優先獲得項目提供的為實現節能減碳、提升績效的技術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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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利用項目搭建的平臺,提升企業國內國際品牌形象和影響力。
“氣候領袖企業”標識
5. 氣候領袖企業的責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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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持續提高能效、降低溫室氣體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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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參與“氣候領袖企業”項目的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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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傳播節能減排的最佳實踐,幫助其他企業共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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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項目標識宣傳時,不應涉及與本項目無關的活動。
6. 如果企業獲得了“氣候領袖企業”的稱號,可以一直用下去嗎?
“氣候領袖企業”稱號有效期是三年。三年期滿后,企業可申請復評,以繼續保持該稱號。項目秘書處在收到企業復評申請后組織專家組對復評申請企業在有效期內領袖作用、碳排放貢獻情況做出評定;復評結果將在“氣候領袖企業”項目網站進行公示。
對于評定結果達到“氣候領袖企業”評價指標要求的,企業繼續保有其“氣候領袖企業”稱號,對于評定結果不能達到“氣候領袖企業”評價指標要求的,將不再擁有“氣候領袖企業”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