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關于做好國家2018年度碳排放報告與核查及排放監測計劃制定工作的通知
京環發〔2019〕5號
各有關單位:
一、編制與報送報告企業范圍
根據《通知》“工作范圍”要求,結合本市重點用能和碳排放單位實際情況,我們擬定了納入此次編制與報送工作的碳排放單位名單(以下簡稱“名單”,詳見附件1)。
二、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請名單中各單位認真按照《通知》要求,于2019年3月31日前編制完成2018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及補充數據表,新納入名單的單位應制定完成排放監測計劃。
(二) 請名單中各單位自行委托
第三方核查機構按照《通知》要求對2018年度排放報告、補充數據表開展核查工作,對新納入名單單位的排放監測計劃和原有名單中單位修訂后的排放監測計劃進行審核。
(三)為保障數據質量,按照《通知》要求,我局將組織專家對排放報告、核查報告和監測計劃審核報告進行評審,并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查抽分離”原則組織抽查復核工作,于2019年5月31日前將復核確定后的匯總數據,每個單位的核查報告、排放報告、補充數據表、經審核的監測計劃報送生態環境部。
三、其他相關事項
(一)為確保各單位更好地開展工作,我局近期將組織召開核算、核查和排放監測計劃制定工作培訓會(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各單位安排相關工作負責同志參會,并通知承擔本單位第三方核查工作的機構一并參會,于2019年3月18日下班前將參會人員信息反饋至郵箱:huyf@bcrc.gov.cn(參會回執見附件2)。
(二)請名單中各單位于2019年4月30日前將排放報告、監測計劃、核查報告和監測計劃審核報告等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我局。其中排放報告、監測計劃紙質版材料應加蓋重點排放單位公章,核查報告和監測計劃審核報告紙質版相關材料應加蓋第三方核查機構和碳排放單位公章,相關電子版材料均需以光盤形式報送。
(三)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應對氣候變化研究中心(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南路1號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970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列入國家2018年度碳排放報告與核查單位名單
2.參會回執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3月8日
(聯系人:科技與國際合作處(應對氣候變化處) 賈秋淼,聯系電話:68450090;聯系人:市應對氣候變化研究中心 胡永鋒,聯系電話:89152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