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實現風電、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國家能源局于2020年3月5日印發《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并發布了《2020年風電項目建設方案》和《2020年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方案》(簡稱《風電建設方案》和《光伏建設方案》)。根據《通知》,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延續了《關于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確定的
政策思路,包括:積極推進平價上網項目、有序推進需國家財政補貼項目、全面落實
電力送出消納條件、嚴格項目開發建設信息監測等。
其中,在推進平價上網項目方面,《風電建設方案》要求,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按照2019年風電項目管《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能源〔2019〕19號)(簡稱“19號文”)有關要求,在落實電力送出和消納等各項建設條件的基礎上,積極組織、優先推進無補貼平價上網風電項目建設。重點支持已并網或在核準有效期、需國家財政補貼的風電項目自愿轉為平價上網項目,執行平價上網項目支持政策。項目必須在2020年底前能夠核準且開工建設。《光伏建設方案》要求,積極支持、優先推進無補貼平價上網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平價上網項目由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按照19號文有關要求,在落實接網、消納等條件基礎上組織實施,以更好地落實“放管服”工作要求,為地方的平價上網項目創造有利條件。為加強項目監測管理,各省需于2020年4月底前向國家能源局報送項目信息并抄送所在地派出機構,相關項目應在2020年底前完成備案且開工建設。
總體來看,《通知》保障了政策的延續性,有利于推進風電、光伏發電向平價上網的平穩過渡,并持續推動風電、光伏發電穩中有進、穩中提質,促進產業高質量健康發展。同時,2020年是“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通知》的出臺,旨在做好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行業管理工作,對鞏固“十三五”發展成果、推進“十四五”良好開局也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