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采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展戰略和區域經濟研究部課題組提出的區劃方法,將全國劃分為三個層級,其中第一層級,將全國劃分為東部、中部、西部、東北四大板塊;第二層級,將這四大板塊劃分為八大綜合經濟區,即東部板塊劃分為北部沿海、東部沿海、南部沿海三個綜合經濟區;中部板塊劃分為黃河中游和長江中游兩個綜合經濟區;西部板塊劃分為大西南和大西北兩個綜合經濟區;東北板塊即東北綜合經濟區,第三層級包括歸屬八大綜合經濟區的31個?。ㄗ灾螀^、直轄市),不含港澳臺地區,因
西藏自治區相關數據無法獲取,因此研究對象包括除西藏自治區外的30個行政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