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方案》:落實目標責任
八、落實目標責任
強化地方政府責任。各地要嚴格控制本地區能源消費增長。嚴格實施單位GDP能耗和二氧化
碳排放強度降低目標責任考核,
減排重點考核污染物控制目標、責任書項目落實、監測監控體系建設運行等情況。各市、縣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
節能減排降碳工作負總責,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對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地區,必要時請省政府領導同志約談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有關部門按規定進行問責,相關負責人在考核結果公布后的一年內不得評選優秀和提拔重用,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對超額完成“十二五”目標任務的地區,按照省有關規定,根據貢獻大小給予適當獎勵。
落實重點地區責任。“十二五”
節能減排降碳目標任務完成進度滯后的地區,要專題研究部署推進措施,確保完成剛性任務。
電力、
鋼鐵、
水泥、平板
玻璃、城鎮污水治理等重點減排工程比較集中的地區,要加強檢查督辦,保證工程進度。年能源消費量2000萬噸標準煤以上的市、300萬噸標準煤以上的縣和排放量較大的地區,要研究出臺具體措施,在確保完成目標任務的前提下,為全省節能減排降碳多作貢獻。荊門市作為國家節能減排財政
政策綜合示范城市,宜昌市、十堰市、神農架林區作為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要爭取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節能目標,或到2015年超額完成目標的20%以上。低碳試點城市要提前完成“十二五”降碳目標。
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責任。省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多方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省發展改革委要履行好省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會同省環保廳等有關部門加強對地方和企業的監督指導,密切跟蹤工作進展,督促實施方案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省環保廳等要全面加強監管,其他各相關部門也要抓緊行動,共同做好節能減排降碳工作。
強化企業主體責任。企業要嚴格遵守節能環保法律
法規及標準,加強內部管理,增加資金投入,及時公開節能環保信息,確保完成目標任務。省屬企業要積極發揮表率作用,把節能減排任務完成情況作為企業績效和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國有企業要力爭提前完成“十二五”節能目標。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加強企業自律、樹立行業標桿、制定技術規范、推廣先進典型等方面的作用。
動員公眾積極參與。采取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調動社會公眾參與節能減排的積極性。鼓勵對政府和企業落實節能減排降碳責任進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