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0日,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山東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重點項目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出臺背景和起草情況如下: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推動《國務院關于支持山東深化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發〔2022〕18號)落地落實,按照《中共山東省委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建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魯發〔2022〕19號)要求,有效發揮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重點項目(以下簡稱“省高質量發展項目”)在深化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中的引領支撐帶動作用,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制定了《山東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重點項目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