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4 10:15 來源: 易碳家期刊
一、深化產業結構調整,壓縮煤炭消費總量
(一)淘汰落后產能。
結合全省產業發展實際和環境質量狀況,制定范圍更廣、標準更高的落后產能淘汰政策。制定并實施電力、鋼鐵、水泥、印染等重點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年度計劃。建立激勵機制,鼓勵企業提前淘汰相對落后的低端、低效產能。支持優勢企業兼并、收購、重組落后產能企業。鼓勵企業加快生產技術裝備更新換代,倒逼產業轉型升級。對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地區,實行項目“區域限批”,暫停對該地區項目的環評、核準和審批。(責任部門:各市人民政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環保廳、財政廳)
(二)壓縮過剩產能。
制定年度化解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過剩產能計劃,嚴禁建設過剩產能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加大環保、能耗、安全執法處罰力度,建立以提高節能環保標準倒逼過剩產能退出機制,制定財稅、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鼓勵產能過剩行業企業退出、轉型發展。全面清理產能過剩行業違規在建項目,對未批先建、邊批邊建、越權核準的違規項目,尚未開工建設的,不準開工;正在建設的,停止建設。(責任部門:各市人民政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環保廳、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