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汕尾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汕尾市碳達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到2025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初步形成,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和
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取得明顯進展,全市能源資源利用和
碳排放效率持續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32%以上,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達的目標,為全市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到2030年,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全市廣泛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達的目標。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
《方案》指出,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產業的盲目發展,壯大海工裝備制造產業。落實綠色低碳產業引導目錄及配套支持
政策,重點發展
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生態環境和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綠色服務等產業。不斷壯大海上風電、核電等新能源產業,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壯大,加快培育形成新動能。加快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新材料等產業發展。加快發展生態保護和節能工程咨詢、能源審計、清潔生產審核等節能和環境服務業。
統籌建立碳排放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加快形成減污降碳的激勵約束機制,防止簡單層層分解。推行用能預算管理,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對項目用能和碳排放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從源頭推進節能降碳。完善能源計量體系,鼓勵采用
認證手段提升節能管理水平。加強碳排放登記、交易、結算、核查等環節信用監管,進一步完善
市場主體的信用監管機制,有效引導企業環境守法,實現綠色發展。探索區域能評、碳評工作機制,推動區域能效和碳排放水平綜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