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1 12:41 來源: 江蘇和碳環境公司 |作者: 鄭穎
根據石油化工企業盤查報告指南,燒焦尾氣直接排放產生CO2的量化方法,如下所示:
ECO2_連續燒焦(tCO2)=活動水平數據(t)*排放因子(tCO2/t)=燒焦量(t)*催化劑結焦平均含碳量(tC/t焦)*碳氧化率*44/12(tCO2/tC)
計算催化裂化裝置燒焦產生的CO2排放量時需分別計算每套催化裂化裝置燒焦所產生的CO2排放量,再逐層累加匯總得到催化裂化工藝的CO2的總排放量。
ECO2_連續燒焦的活動水平數據和排放因子數據來源匯總如下表所示。
催化重整裝置
催化重整工藝中存在催化劑由于結焦失活的情況,需要燒焦再生,燒焦過程存在CO2的排放。燒焦方式有兩種:
連續燒焦:參考催化裂化裝置連續燒焦(ECO2_連續燒焦)的計算公式進行報告和核算;
間歇燒焦:按照下式[9]進行計算。
另外,該公式沒有考慮燒焦設備的碳氧化率,和前面所提到的連續燒焦CO2排放計算公式思路不一致。因此,建議在下次修編時,石油化工企業盤查報告指南在給出量化公式時能夠統一思路。
計算催化重整裝置間歇燒焦的CO2排放量需分別計算每套催化重整設施的CO2排放量,再逐層累加匯總得到催化重整裝置CO2的總排放量。
ECO2_間歇燒焦的活動水平數據和排放因子數據來源匯總如下表所示。
其他生產裝置
石油煉制與石油化工生產過程還存在其它需要用到催化劑并可能進行燒焦再生的裝置。對于連續燒焦可參考催化裂化裝置連續燒焦CO2排放計算公式,對于間歇燒焦可參考催化重整裝置間歇燒焦CO2排放計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