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海洋
碳匯產品的公共性,外溢性,實現海洋碳匯產品價值應從以下幾方面展開: 一是做好調查監測工作,摸清家底。通過各類技術手段,對海洋生態系統及其碳匯產品開展基礎信息的調查和動態監測,摸清楚各類碳匯分布空間、數量、質量等底數,建立各地區海洋碳匯產品的目錄清單 二是推廣應用行業標準,便于海洋碳匯產品計量。自然資源部于2022年批準發布《海洋碳匯核算方法》,系統規范了海洋碳匯核算工作的流程、內容、方法及技術等要求,構建起適用于我國海洋碳匯核算的
方法學體系。沿海各省份應結合本地區海洋碳匯生態系統的區位特征、自然特征,有針對性、分類別開展海洋碳匯核算技術和方法學的研究與制定,量化本地區海洋碳匯產品數量、質量。 三是規范海洋碳匯產品
市場交易。探索建立海洋碳匯安易平臺,搭建市場組織架構,明確交易市場要素,建立包括價格形成、供給標準與風險防范等在內的市場運行機制和
政策保障機制等。 四是完善海洋生態修護補償制度。綜合運用財政、稅收等措施,引導更多企業和社會公眾參與濱海鹽沼、海草床等生態系統修復活動。 海洋碳匯產品價值實現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政府監管-技術核定-中介服務-產品供求-行業監管”多元主體參與協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