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廣東省2024年度碳排放配額履約工作的公告
根據《廣東省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關于我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2024年度報告核查和配額清繳工作的通知》相關要求,截至履約期限,納入廣東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的258家控排企業和單位,257家已足額完成配額清繳工作,1家企業未按時履行配額清繳義務。我廳將對未按時履行配額清繳義務的企業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如有關企業未按期改正,我廳將按照《廣東省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規定予以處罰,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將記入金融機構征信系統及本省社會信用信息系統,并通過政府網站和媒體向社會公布。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