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同意江門市新會銀洲湖能源有限公司等兩個分布式光伏發電碳普惠項目核證減排量備案的函
江門市生態環境局:
《關于報送江門市新會銀洲湖能源有限公司1253.62kWp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等2個項目碳普惠核證減排量申報材料的函》收悉。經審核,江門市新會銀洲湖能源有限公司等兩個分布式光伏發電碳普惠項目符合《廣東省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碳普惠
方法學(2024年修訂版)》要求,現準予備案為省級碳普惠減排量(見附件),并通過省碳普惠減排量注冊登記系統發放至項目業主。請按照《廣東省碳普惠交易管理辦法》規定,做好碳普惠減排量登記管理及相關工作,遇到
問題請及時向我廳反映。
附件:江門市新會銀洲湖能源有限公司等兩個分布式光伏發電碳普惠項目核證減排量備案信息表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5年8月1日
附件
江門市新會銀洲湖能源有限公司等兩個分布式光伏發電碳普惠項目核證減排量備案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