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生態環境廳聯合發布《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產品目錄(2025 年版)》,首次將風電、光伏項目產生的生態效益納入生態產品范疇,推動新能源項目通過 “綠色溢價” 實現生態價值轉化,為全國新能源與生態保護協同發展提供新路徑。
根據目錄,風電、光伏項目可通過兩種方式實現 “綠色溢價”:一是參與碳
市場交易,項目產生的
減排量可轉化為碳資產進行交易,目前內蒙古已有 32 個風電、光伏項目完成
碳減排量備案,預計年均可產生碳收益超 3 億元;二是開發綠色
電力證書,企業購買綠證可用于抵消
碳排放,2025 年上半年全區綠證交易量達 126 萬張,帶動新能源電價平均上浮 0.03 元 / 千瓦時。
此外,內蒙古還建立新能源項目生態效益評估機制,從固沙、減碳、改善局部氣候等維度設置 12 項評估指標,評估結果作為項目獲取財政補貼、土地支持的重要依據。上半年,全區已有 56 個新能源項目通過生態效益評估,獲得專項補貼資金 8.7 億元,有效激發企業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實現 “發電” 與 “護綠” 雙向賦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