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交易綠證劃轉工作涉及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平臺、國家綠證核發交易系統、
電力交易平臺等平臺數據貫通協作,部分參與綠電交易的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在電力交易平臺或電網企業營銷2.0提供的項目信息與在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平臺(以下簡稱“信息管理平臺”)中項目信息不一致或部分缺失,導致部分綠電交易綠證劃轉時間延遲。
按照《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進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建檔立卡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發電企業要承擔“第一責任人”責任,做好相關平臺項目信息完善、匹配工作,保障綠電交易綠證正常劃轉。
集中式項目業主:需核對信息管理平臺、電力交易平臺(路徑:核發全覆蓋支撐應用-項目信息查詢)項目信息,確保“可再生項目建檔立卡編碼”“項目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一致。
非自然人非戶用分布式項目業主:需核對信息管理平臺、辦理并網立戶電網企業營銷2.0系統項目信息,確保“可再生項目建檔立卡編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項目名稱”“戶號”信息一致。
非自然人戶用分布式項目業主:需核對信息管理平臺、辦理并網立戶電網企業營銷2.0系統項目信息,確保“可再生項目建檔立卡編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戶號”信息一致。
分布式自然人項目業主:在電網企業辦理并網立戶時,需確保營銷2.0系統填寫“項目所有人”“項目容量”“補貼情況”“身份證號”等信息準確。
在發生項目所屬企業/所有人、容量、類型等項目信息變化時,各類項目業主需及時在相關系統中完成項目信息變更。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