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6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聯合印發了《粵港澳大灣區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行動方案》《京津冀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行動方案》以及《長三角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行動方案》。上述方案均將綠色金融列為關鍵支撐,并部署了差異化的重點任務。粵港澳大灣區提出建立美麗廣東金融項目庫、推動綠色金融和轉型金融標準落地、發展
碳金融、開展資源環境權益交易等;京津冀方案提出打造綠色金融和可持續金融中心,支持金融機構開發與資源環境要素相關的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債券等金融產品和服務,引導各類金融資源和社會資本流向綠色低碳領域,京雄合作開展
ccer交易服務相關業務等;長三角方案提出推動成熟的地方性綠色金融標準上升為全國性標準,充分發揮國家綠色發展基金作用,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綠色低碳項目投資;上海浦東新區、
浙江麗水、
安徽滁州深入推進氣候投融資試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