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發揮好財稅、金融、投資、價格、科技、環保等不同類型
政策的作用,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必然要求。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指出,“落實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科技、環保政策”。站在“十五五”開局的關鍵歷史節點,需要系統梳理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的相關政策落實情況,科學把握“十五五”期間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圍繞政策落實的科學性、協同性和可持續性,提出優化完善的對策建議,更好發揮各方面政策的激勵約束作用,為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體系逐步健全、落地成效顯著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措施,逐步構建起較為完善的政策體系?!吨泄仓醒?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等文件,全面加強對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的頂層設計、總體謀劃和戰略部署,提出了“到2030年支持綠色發展的政策體系更加完善”的主要目標和健全綠色轉型財稅政策、豐富綠色轉型金融工具、優化綠色轉型投資機制、完善綠色轉型價格政策等重點任務。
——綠色財稅方面,通過關于修改環境保護稅法的決定,擴大揮發性有機物征稅范圍;通過綠色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實現對綠色項目的精準扶持;利用
節能環保財政支出與涉及生態環保的超長期特別國債等財政資金,加大對綠色項目的激勵獎補力度。2021年至2024年,中央財政累計投入環保與綠色發展資金超過2.3萬億元,年均增長達3%以上;2021年至2025年6月,環境保護稅、資源稅等綠色稅種收入2.5萬億元,推動綠色發展方面減稅降費1.5萬億元,通過財稅的“增減調節”,系統支持了經濟社會的全面綠色低碳轉型。
——綠色金融方面,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關于發揮綠色金融作用 服務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綠色金融支持項目目錄(2025年版)》等文件,統一綠色信貸和債券的統計核算標準,不斷豐富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金融產品和服務。截至2025年6月末,綠色貸款余額約42.4萬億元,綠色債券余額超過2.2萬億元,碳
減排支持工具累計引導金融機構發放
碳減排貸款超過1.38萬億元,聚焦綠色、可持續、ESG方向的公私募基金數量達千只、規模達萬億元級別,引導社會資本更多投向綠色低碳領域。
——綠色投資方面,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政策環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的意見》《節能降碳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項目行業范圍清單(2025年版)》等文件,盤活生態環境領域的存量資產,對重點行業領域節能降碳、煤炭消費清潔替代、循環經濟助力降碳、低碳零碳負碳示范、碳達峰
碳中和基礎能力建設等方面的投資力度持續加大。2025年1月至11月,我國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投資增長10.7%,拉動全部投資增長0.8個百分點,其中太陽能發電、風力發電、核力發電、水力發電投資合計增長7.4%,有效支撐了“綠色投資培育綠色資產、綠色資產進一步吸引綠色投資”的良性循環。
——綠色價格方面,出臺《關于“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關于完善價格治理機制的意見》《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關于健全資源環境要素
市場化配置體系的意見》等政策文件,分類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價格形成機制,完善針對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的綠色電價,深化城鎮供水價格改革,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機制。
陜西、
山東、
河北、廣東等重點地區紛紛細化相關措施,對限制類、淘汰類產能的電價加價0.01元/kWh至0.3元/kWh不等,倒逼落后產能加快淘汰,為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行業企業提供優惠電價水價等,通過市場機制引導企業
節能減排和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綠色科技創新方面,將綠色技術創新納入國家創新體系,印發實施《關于推動未來產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生態環境領域科技創新 推動美麗中國建設的實施意見》等文件,推進“科技創新2030—京津冀環境綜合治理”重大項目等基礎科學研究,強化美麗中國建設關鍵技術攻關和數字化治理科技支撐。相關工作取得積極成效,我國風電、光伏等領域實現跨越式發展,建成了全球規模最大清潔電力供應體系,技術達到國際領先水平,風電單機容量突破16兆瓦,光伏電池轉換效率多次刷新世界紀錄。通過人工智能、數字孿生等技術實現風光儲荷協同調度,使新能源消納率提高至96.1%。
——生態環保方面,印發實施《關于建設美麗中國先行區的實施意見》以及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三大區域行動方案,并全面推進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許可制,加強“源頭預防”“過程控制”和“末端監管”的全鏈條管理。2025年,全國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全國PM2.5平均濃度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9.3%,同比上升1.9個百分點;全國地表水Ⅰ至Ⅲ類水質斷面比率達到91.4%,同比上升1個百分點。
“十五五”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面臨新形勢、新要求
“十五五”時期,我國發展環境面臨深刻復雜的變化,戰略機遇與風險挑戰交織并存,各類不確定因素明顯增多,對相關政策的科學性、協同性和可持續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從國際看,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加速推進,為我國綠色低碳技術突破與國際合作帶來機遇。然而,世界局勢變亂交織,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抬頭,綠色貿易壁壘增多,國際氣候治理與規則博弈復雜化。這就要求在“十五五”期間必須更積極主動地運用財稅、金融、投資、價格、科技、環保等多方面政策,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通過政策組合引導資金、技術、標準全方位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深化國際合作,增強我國綠色供應鏈、產業鏈、價值鏈的韌性與國際規則塑造能力,牢牢把握綠色轉型的主動權。
從國內看,“十四五”期間,我國綠色低碳轉型步伐加快,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為接下來的綠色低碳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然而,當前綠色低碳政策供給仍存在結構性不足,主要表現為激勵型、賦能型政策相對偏少,約束型、規制型政策占比較高。面對發展不平衡不充分、能源結構轉型艱巨、傳統產業綠色升級壓力大、農業農村低碳發展基礎薄弱等多重挑戰,如不增加激勵引導型政策的供給,仍過度依賴約束型、規制型政策手段,不僅可能增加轉型阻力,也有可能影響“美麗中國建設取得新的重大進展”的目標實現進度。因此,必須在堅持必要約束型政策的同時,著力強化政策體系的激勵導向,構建激勵與約束協調配合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增強財稅、金融、市場等領域的正向激勵與引導,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確保綠色低碳轉型行穩致遠。
進一步落實好促進綠色低碳發展政策的建議
為進一步落實好財稅、金融、投資、價格、科技、環保政策,助推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確?!懊利愔袊ㄔO取得新的重大進展”目標如期實現,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系統處理好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關系。在綠色低碳轉型中,財稅、金融、價格等經濟政策應著力健全市場機制,通過環境權益交易和生態價值定價引導資源配置;政府則通過財政獎補、稅收調節等手段予以完善。投資與科技領域需以市場為導向激發活力,政府側重基礎研究支持與制度保障。生態環保政策需依靠
法規標準劃定底線,同時引入市場機制提升治理效率。需要在各類政策中清晰界定并協同發揮市場與政府的功能,才能系統構建綠色低碳發展的長效機制。
二是強化部門、領域與區域的政策協同。在部門協同方面,圍繞“十五五”時期美麗中國建設目標,明確財政、稅收、金融、環保等各類政策工具的職能邊界與聯動規則,建立常態化的部門協調與信息共享機制。在領域協同方面,發揮不同類型政策的優勢,推動環評、排污許可與綠色金融進一步銜接,為優化金融產品與服務的供給和生態環境監管提供支撐;將碳減排支持工具拓展至美麗中國建設重點領域;完善
碳市場與排污權交易機制;用足用好綠色基金、地方專項債、超長期特別國債、REITs等協同工具,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綠色項目。在區域協同方面,應結合不同地區的資源環境稟賦與發展階段,推動生態補償、跨區域排污權交易、綠色技術合作等機制落地,探索建立與區域綠色金融發展水平掛鉤的政策激勵體系。
三是建立健全政策設計、執行、督察、考核的全鏈條監管機制。政策設計應兼顧普適性和靈活性,在制定綠色低碳產業與項目目錄過程中,須通過多維度調研與廣泛論證吸納各方意見,并建立目錄動態調整機制。政策執行時需強化對專項資金、地方專項債、超長期特別國債等使用情況的監督和生態環境重點區域、重點領域的幫扶,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的技術手段跟蹤監測資金直達情況與減排實際效果??己藱C制上,應建立以綠色低碳成效為導向的評價體系,將相關指標納入地方及部門績效考核,并強化考核結果在財政支持、項目審批等方面的應用,更好發揮考核的指揮棒、風向標、助推器作用。
四是積極開展系統化、多層次的地方試點,為全國層面政策體系的完善與推廣提供經驗借鑒。重點探索綠色低碳領域市場激勵與政府規制相結合的有效路徑、跨部門政策協同機制與政策創新模式。通過試點,分析不同政策工具的組合效果,識別執行堵點與區域適配性
問題,并為后續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和全鏈條治理體系提供參考案例和經驗。在控制風險的同時,增強多方面政策的科學性、協同性與可持續性,穩步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和美麗中國建設目標任務落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