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正通過一系列立法與執法行動,為守護“綠色龍江”的生態本底構筑日益嚴密的法治屏障。該省人大近年來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圍繞綠色龍江建設連續打出法治“組合拳”。在立法方面,不僅省級層面出臺了《黑龍江省林長制條例》《黑龍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等關鍵
法規,還積極指導設區的市開展富有地方特色的“小切口”立法。例如,牡丹江市針對廢棄食用菌菌包污染
問題立法,推動“變廢為寶”;七臺河市則針對煤矸石山的污染與治理
難題制定專門條例,帶動了資源型城市的綠色轉型。在監督方面,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將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實施情況作為監督重點,采用“每年必監、一督多年”的方式,綜合運用執法檢查、聽取審議專項報告等多種手段,持續對黑土地保護、環境狀況與環保目標完成情況等議題進行跟蹤問效。連續七年的生態環境狀況公眾滿意度調查顯示,超九成受訪者認為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這充分體現了法治力量在將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增進民生福祉中的關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