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為綠色低碳發展與碳
市場建設筑牢法治根基。法典在法律層面正式確立
碳排放權交易制度,將其法定化并明確重點排放單位履約責任,不按時足量履約將構成違法行為。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秦天寶表示,碳資產不再僅是企業環保履責約束,而是升級為與資金、技術并列的核心生產要素,綠色低碳先行企業將獲得制度紅利。同時,法典針對生態環境監測數據造假實行 “雙罰制”,對監測機構最高可罰 200 萬元并追責到人,以剛性法律手段護航生態環境與雙碳目標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