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水電項目迅猛的發展,甚至出現了不管環評是否通過都堅持建設的亂象。今年3月30日環境保護部對金沙江烏東德水電站環境影響報告的批復,一口氣叫停了小南海水電站、朱楊溪水電站、石硼水電站三個項目。這是因為環保部對烏東德水電站的環評指出,烏東德大壩將阻隔魚類遷移,造成魚類生境破碎化,需強化長江珍稀魚類保護區保護,向家壩水電站壩下至三峽庫尾約1000公里的河段不再規劃和建設攔河壩(閘)、河道采砂、航道整治、橋梁碼頭等涉水工程建設。環保部的這一決定,體現了整治環境影響較大的水電項目的決心。
眾所周知,開展
碳交易的根本目的是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作為碳交易補充機制的自愿
減排項目,在抵消排放量這一基礎上,各地主管部門有著更多的環境保護考慮。以《
深圳市
碳排放權交易
市場抵消信用管理規定(暫行)》為例,合格的抵消信用要“有利于促進生態保護”。水電項目的生態風險可能會讓各個試點望而卻步。作為國內
碳市場的重要借鑒,洲際交易所(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 ICE)“出于特定成員國對大水電項目相關的可持續性
問題的擔憂”,自2013年4月起禁止了182個大水電項目的CERs入場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