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7個
碳交易試點發布的抵消機制文件對CCER與林業
碳匯的準入條件作出的限制,大致可以估算出已經備案的項目中能在各個試點使用的減排量情況??偟膩砜矗?/div>
湖北碳
市場可以使用的自愿減排項目的減排量最大,約7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但湖北
碳市場本省配額量就供過于求,因此對于自愿減排項目的需求可能在配額置換上出現;
對于廣東碳市場,由于有“于清繳的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其中70%以上應當是本省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產生”的要求,所以能使用的自愿減排項目的減排量僅為1萬噸二氧化碳當量;
北京、上海、
深圳和天津碳市場中能使用的自愿減排項目減排量大致相同,但考慮到北京與深圳碳市場的配額均價相對較高,可能對于CCER項目的吸引力會更大;
重慶碳市場由于嚴重的配額過剩,因此可以忽略CCER項目在該市場的交易可能性。
圖11:各試點CCER適用情況分析
最大使用量是指某試點地區理論上最多能使用的CCER減排量;項目減排量是指能在某試點地區使用的CCER項目已經備案的減排量總量;能用減排量是指某試點地區在合規的CCER項目中,能夠使用的減排量總量。
文章摘選于2016-環維易為-中國碳市場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