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是環境治理的責任主體 央企如何發揮引領示范作用?
中國環境報:企業是環境治理的責任主體,央企更不例外。在環境治理方面,央企如何發揮引領示范作用?
吳青:首先,央企要積極主動執行好環境法律
法規的要求,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其次,要建立環保合規的管理體系。第三,要建立環保責任清單,確保環境管理精細化。下屬企業一旦出現環境污染行為,要依法合規進行整改,還要對整改效果進行監督。
除此之外,央企還應該帶頭實施一些有效舉措,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貢獻力量,因為央企的影響力大,央企帶頭做了,其他企業也會跟著做。比如為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要加快調整
運輸結構,增加鐵路和水路貨運量,減少公路大宗貨物中長距離貨運量。那么,一些需要長距離運輸的央企,比如
鋼鐵行業、
有色金屬行業等,是不是可以通過修建鐵路線,帶頭減少公路運輸?是不是可以陸續不再使用重型柴油車運輸?這雖不屬于法律規定,但作為央企,還是應該發揮類似的示范引領作用。我覺得這需要集團公司提出明確的要求,督促下屬企業去執行。
作者介紹:吳青,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金杜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主要執業領域為環境法律業務,擁有豐富的環境立法、環境訴訟以及環境項目法律服務經驗。兼任生態環境部法律顧問、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員、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審判咨詢專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