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有關司局負責人介紹,“十四五”之初,部分地區上馬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抬頭。為什么一些地區要頂風上馬“兩高”項目?
嚴剛:“十四五”時期是我國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堅期,也是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的關鍵期、窗口期。在國家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發展形勢下,部分地區仍頂風上馬“兩高”項目。究其原因,可概括為三方面:
主觀認識不足。部分地方和領導干部對于推動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的重大意義以及以減污降碳為牛鼻子加快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理解不夠深刻、認識不夠徹底,主觀上還沒有做好綠色低碳發展準備。有些地方甚至把碳達峰當成“碳沖鋒”“攀高峰”,認為2030年前是提高化石能源使用的“窗口期”,沒有清晰認識到地方高位碳達峰對碳中和帶來的壓力,形成了2030年碳達峰之前可以抓緊上一些高耗能、高排放項目,還可以繼續大幅提高化石能源使用量的思想誤區。
控制行動乏力。一些地方對“兩高”項目審批管理權限層層下放、一放了之,存在事中事后監管嚴重不足現象。同時,國家碳達峰碳中和頂層設計方案尚未正式出臺,還沒有形成推動碳達峰碳中和清晰的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也沒有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以及考核機制,使得部分地區缺少明確要求,導致遏制“兩高”項目行動乏力,出現政府監管缺位現象。
發展觀念尚未根本轉變。有的地區片面追求GDP增長、以GDP為引領的發展觀念未得到根本改變,尤其是當前受經濟下行壓力、新冠肺炎疫情等影響,在推進綠色發展上出現了搖擺。在發展方式的選擇上,很容易受傳統發展路徑依賴的影響,慣性堅持過去高投入、高消耗、以資源環境為代價的粗放型發展模式。
地方政府落實“兩高”項目防控措施不力、
問題突出的,實施區域限批,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