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市應如何有效保障低碳示范項目的可持續運營?
魏保軍:從以往園區和試點項目建設經驗看,不少低碳示范項目的確經濟性較差,也存在閑置浪費現象,要避免這種現象發生需要把握幾點:
一在項目的類型和技術選擇方面,項目類型要符合城市低碳發展要求,建議從城市碳達峰實施方案中去選取;同時選用相對成熟的技術,不成熟的技術一定要控制項目規模,以便把風險控制在一定范圍內;
二要慎重選擇項目投資主體。投資人要有技術背景,也要有類似項目投資運行的經驗,避免出現因管理不善造成項目荒廢的情況。另外,要對投資人做審查,避免出現騙補現象。
三是引導投資人做好資金平衡。其實示范項目并非都是虧損項目。從長遠看,只要組織的好,很多低碳項目經濟性良好,比如光伏項目。對于當前經濟性較差、但對未來意義較大的項目,比如CCUS、綠氫、電化學儲能等,建議國家財政給予必要的補貼,即使沒有直接的現金補貼,也可以在電價、熱價等價格或稅收方面給予一定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