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權分配和交易規則是碳市場運行的重要一環,剛剛提到的“要進一步完善碳排放權分配和交易規則”,能否詳細說說?
陳軼:具體來看,碳
市場還要密切監測實體企業
碳排放情況,對總體配額總量標準進行適時調整,同時,加快碳排放配額由無償分配向有償分配的轉變;加快包括總量設定標準、配額分配標準和碳
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管理規則的可操作化,不斷提高配額分配的科學性。
在配額交易之外,增加碳抵消項目入市的規模,提高可用于碳抵消的比重,增加碳排放權的供給量,避免形成單邊市。目前從各地試點情況看,通常規定使用中國核證自愿
減排量(
ccer)碳抵消的比重不能超過初始配額的5%至10%,且CCER項目的核查
政策缺少連續性和穩定性,核查能力供給不足、核查標準化程度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