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政府環境審計可能遇到哪些問題?
■可能會觸及一些部門利益,在操作上沒有成例可循,審計能力存在不足。
中國環境報:據了解,政府環境審計試點工作目前是地方自愿開展的。請問,為什么率先在蘭州開展試點?蘭州具備了哪些條件?
趙華林:之所以選擇蘭州,一是近年來環境保護部和
甘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蘭州市環境保護工作,支持開展了燃煤鍋爐及其污染物“雙清零”行動和工業污染深度治理工程。國務院辦公廳在《關于進一步支持甘肅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中將蘭州市列為大氣污染治理試點。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在《關于印發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中將蘭州市列為全國“三區十群”47個重點城市之一。2011至2013年總計支持蘭州市3.25億元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蘭州市通過實施環保大項目帶動了環境質量大改善,近年來城市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二是因為這幾年蘭州市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如實行嚴厲的行政問責,實行網格化管理。但是,他們仍然感覺到要讓全社會、讓各級政府真正負起責任,就要探索出臺一個綜合性的長效機制,以促進大氣環境質量越變越好,并且改善其他方面的環境質量。因此,在充分研究之后,蘭州市主動申請試點,積極組織實施政府環境審計。
2014年底,由蘭州市政府申請,經甘肅省環境保護廳推薦,環境保護部決定在蘭州市開展環境審計試點工作。
中國環境報:試點工作可能會遇到怎樣的困難和
問題?您認為在開展審計試點中,要注意哪些問題?
趙華林:政府環境審計是一項全新的工作。一是從實施機制上看,政府環境履責涉及不同的部門,審計中可能會觸及一些部門利益,需要政府統一協調組織;二是從內容上看,與傳統的考核評價手段相比,它是從環境目標、實施、監測、監督評價等全過程實施的客觀性鑒證,注重全流程和全生命周期對地方政府和企業環境保護責任的監督評價,從操作上來說沒有成例可循;三是從實施能力上看,合規性審計、績效審計、財務審計同時開展,存在能力不足或不匹配問題。
具體而言,在試點中應注意處理好以下問題:
一是地方要提高對政府環境審計的認識。毋庸諱言,在強力反腐的大背景下,一些人對環境審計大多覺得敏感,有些人甚至會認為是一個包袱。但是,環境審計是在幫助地方系統地進行診斷和整改,以提高認識、改進工作,這也有利于地方官員在環境上分清責任。二是環境審計不是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不能走過場。要把審計的作用真正發揮出來。三是開展審計有一些基礎,如有國外的經驗,有過去財務審計方面的經驗,但開展真正的環境審計基礎還很薄弱。如我們曾經開展過
減排核查,實際上也是審計,但只是單項審計,不是綜合的審計。盡管出臺了一些配套文件,如審計指南,但是用起來到底怎么樣,還有待實踐檢驗。并且,中央、各省的政府環境審計隊伍還沒有建立起來,大家對政府環境審計比較陌生,怎么和
政策配套、結合,還需要進一步研究。尤其是結果的應用,如果地方只是往柜子里一鎖,那一點用也沒有。應將審計結果公開,向上級報告,向中央和人民代表大會報告,使之成為綜合決策的依據,成為整改的依據。
此外,如何從國家資源環境管理和綜合環境經濟決策角度,在審計署、環境保護部、發改委、農業部、水利部等多部門之間建立一種協調合作機制,利用環境審計這個工具,把有關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落實到具體行動上,這是目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當然,也有一些技術層面的問題。但是相對而言,從頂層設計上解決好體制機制層面的問題更加重要。
中國環境報:蘭州試點之外,對下一步的工作如何考慮?
趙華林:我們將在蘭州試點基礎上,加快推進環境審計制度的建立和推廣。一是進一步完善環境審計制度框架和技術體系;二是進一步拓展政府環境審計制度的應用領域;三是擴大試點范圍和層次,在蘭州試點的基礎上,今后要在不同類型的城市擴大試點;四是建立審計署、環境保護部、發改委、國土資源部、水利部、林業局等多部門聯動協調合作機制。
將來,隨著環境審計的推開,地方政府接受環境審計,將由自愿開展變成是一項必須完成的義務。政府環境審計將常態化,并迅速成為一種綜合性制度。這完全符合新常態下中央改革、創新的精神,尤其是制度創新的精神,要在發展中解決環境問題。對環境管理創新而言,開展政府環境審計具有里程碑式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