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足生態基流保障河流健康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提出,要科學確定生態流量,加強江河湖庫水量調度管理,維持河湖生態用水需求,重點保障枯水期生態基流。
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地下水室主任吳文強強調了生態基流與總量控制結合改善水環境質量的技術方法。吳文強介紹說,2010年,我國有大小閘壩8.7萬個,水閘約4萬多個,水庫8萬多座,總蓄水量為1851.65億立方米。
吳文強認為,大型水庫的建立是出于生態或防洪目的,對于生態具有調節作用,但一般的水利工程則對河流影響很大。水利工程可以改變徑流規律,尤其是中小型工程,如果發電就很難保證生態環境。在這種情況下,水生態尤其是生態基流就很難保障,多數水利工程對其造成了破壞。
吳文強介紹,我國對于生態基流的研究從20世紀70年代就已經開始。2000年以后,在水利工程環評中明確規定要保障生態流量。而對于入河污染物總量控制,通過《水污染防治法》和《環境保護法》予以明確,都是以水質改善為目標,通過由濃度控制到總量控制進展的過程。
但是,吳文強也認為,目前我國在生態基流的控制方面有很多不足。首先是對流域的整體性考慮不足,其次是對水域和陸域的關系研究也不夠。
對于生態基流在“十三五”期間的工作重點,吳文強提出了3項建議:首先要開展面向河流水生態完整性的河流環境流動評估。其次是開展保證河流生態流動的水質水量聯合調度。第三是要構建一批重點流域水生態調度示范工程,并逐步推向全國流域。